2025-09-30 15:47:55 来源: 扶风医保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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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要求,按照国家医保局关于“积极支持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给参保人”的指示要求,进一步提升生育保障服务水平,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自2025年10月1日起,在我市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女职工,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生育津贴发放统一调整为“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线上直接发放至符合申领条件的参保女职工本人银行账户”。
1.宝鸡市内正常参保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女职工。
2.符合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的生育情形。
生育津贴申办按照《陕西省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事项清单(2023版)》(陕医保办发〔2024〕5号)要求,实行线上办理。参保女职工可通过“陕西医保”APP或者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办理。
医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完整合规申请资料并经参保单位确认后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齐的资料并重新提交,生育津贴不得重复发放。
职工生育津贴申请流程:
注:出院日期在2025年10月1日之前按照原政策执行(线下办理),出院日期在 10月1日及以后按照新政策执行(线上办理)。
1.参保职工下载登录陕西医保 App,点击生育津贴申报功能;按照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
注:信息填写以病历为准,计划生育手术或生育日期填写生育手术日期。
资料上传需提供影像扫描件
2.完成申报后,点击生育信息——生育津贴材料,查看申报审核情况,并可以补传材料。
单位审核生育津贴操作流程:
1.职工申报完成后,单位经办人登录单位公服,进行审核;
注:单位经办人可补传材料;若单位审核不通过,则职工后续无法再次线上申请。
2.经办核定完成后,单位经办人可在报表打印中下载、打印生育津贴审核结果。

本文来源:扶风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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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芳_shanxi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