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普法宣传手册
群众在心理调解室看家事法官写的信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事纠纷的妥善化解关乎社会和谐与民生福祉。不同于普通民事案件,家事纠纷往往交织着剪不断理还乱的情感纠葛,既需要法律彰显威严,更呼唤司法传递智慧与温情。为推进家事审判专业化改革,2018年11月,柞水县人民法院在下梁法庭的基础上组建家事审判庭,集中审理辖区婚姻、抚养、继承等家事案件,着力把握统一尺度,延伸司法社会治理效能,强化弱势群体司法保护。
近年来,下梁法庭深耕家事审判领域,创新构建了以多部门联动为基石、案件回访与心理干预为支撑、经常性普法宣传为先导的特色工作模式,让司法力量既成为家庭矛盾的“解铃人”,也成为亲情修复的“黏合剂”。
构建家事纠纷化解防护网
盛夏午后,下梁法庭茶座式调解室内,阳光透过纱帘,投下一片柔和的光影。这里不同于人们印象中庄严的法庭,倒像一处能让心灵停靠的港湾。
“我们今天只是想听听你的心里话。”面对情绪激动、言语尖锐的石某,法官汪波语速放缓,目光柔和,心理咨询师王艳也在一旁低声劝导。十几分钟后,石某原本攥紧的拳头渐渐舒展,眼神里的戾气也逐渐消散。
“遇到家庭矛盾,当事人首先要做的就是控制情绪。很多时候,双方必须先冷静下来。”汪波说。家事案件往往情感纠葛复杂,争执过程中情绪对抗激烈,容易激化矛盾。为此,下梁法庭坚持“调解先行”的工作原则,创新建立“首见必调、庭前必调、开庭必调”机制,将调解贯穿始终。在尹某诉石某离婚纠纷案中,石某曾情绪失控扬言报复。法庭掌握情况后,第一时间启动调解程序,联系石某进行面对面单独沟通,耐心倾听诉求,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当石某情绪稳定后,法庭再通过电话与尹某沟通。这种“背对背”的调解模式,避免了双方直接冲突。最终,这场可能激化的矛盾被成功化解。
家事纠纷的复杂性决定了其化解不能仅靠法院“单打独斗”,为此,下梁法庭创新工作模式,主动打破职能边界,与公安、民政、妇联等部门建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力”的联动机制。通过将矛盾化解端口前移、服务触角延伸,形成覆盖“事前预防、事中调解、事后修复”的全链条治理格局。
在具体实践中,对于存在风险的婚姻家庭案件,承办法官不仅积极开展约谈调解工作,还会及时向可能受害的一方当事人作出风险提示,指导其做好安全防护。同时,法庭充分发挥多元解纷机制作用,通过加强与民政、妇联等部门的常态化沟通协作,实现信息互通、处置联动,确保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针对家庭暴力、婚姻危机等特殊家事纠纷,下梁法庭还与多部门联动,建立了“紧急干预”机制。在张某诉孟某离婚纠纷案中,当孟某出现报复性言论时,法庭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一方面指导张某采取必要的自我保护措施并保持报警渠道畅通,另一方面迅速协调县委政法委、辖区派出所及村委会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孟某实施动态管控,有效防范了暴力事件发生。对于面临人身安全威胁的妇女儿童,法庭则依法及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通过司法强制力为弱势群体构筑安全屏障。截至2025年第一季度,下梁法庭家事审判庭办理的1161起婚姻家事案件中,既无发回重审或改判情况,更实现了“民转刑”案件零发生。
这些数字背后,体现的是下梁法庭将个案审理延伸至家庭关系修复和社会风险防控的治理智慧——每一起家事案件的妥善处理,既是法律纠纷的化解,更是社会细胞的修复。
筑牢家庭关系修复“暖心墙”
一纸判决易,亲情修复难。家事案件的审结并非终点,而是家庭关系修复的起点。许多纠纷在判决生效后,当事人之间的情感裂痕仍未弥合,甚至可能因矛盾积累再次引发冲突。为此,柞水县人民法院下梁法庭创新推行“案件回访+心理干预”机制,通过持续跟踪、专业疏导,帮助当事人化解心结、重建信任,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针对矛盾尖锐、当事人情绪激烈或法律意识淡薄的案件,下梁法庭始终坚持“案后不撒手”,建立跟踪回访机制,对调解、判决履行情况定期回访问效,做好判后答疑释法工作,防止衍生矛盾、案件发生。实践中,回访成了“移动调解室”——许多家事案件虽已判决,却因履行细节再生分歧。在一起离婚案件中,男方以“孩子不需要这么多钱”为由拖欠抚养费,法官在回访中获悉后,立即联系男方释明民法典中“抚养费应满足子女实际需求”的规定,并促成双方签订《抚养费支付明细单》,明确费用用途。最终,男方不仅补了欠款,还承诺按时支付。这种“回访+调解”的模式,使家事案件自动履行率显著提升。
2025年第一季度,下梁法庭通过回访,督促3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当事人主动履行判决,办理两起抚养费纠纷执行案件,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除了法律层面的履行,法院更关注当事人的心理重建。下梁法庭联合专业心理咨询机构组建“家事心理援助团”,为当事人及其家庭成员提供心理疏导,避免情绪失控导致的“二次伤害”。其中,未成年人成为重点干预对象——法院设立“儿童心理驿站”,对涉少家事案件一律进行心理评估,并制定心理修复方案。在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中,11岁的孩子因父母长期争吵出现失眠、厌学症状,心理咨询师通过“家庭沙盘游戏”发现其内心恐惧,随即设计“亲子和解工作坊”,让父母在互动中直面孩子的痛苦。最终,双方达成共识,承诺减少冲突、增加陪伴。这种“以孩子为中心”的干预模式,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家庭纠纷对未成年人的伤害。
2024年,法院共开展上门回访心理疏导4次。一位接受辅导的当事人感慨:“原以为官司打完就各走各路,没想到法院还记挂着我。”
搭建家事法律知识“传播桥”
家事审判不仅关乎法律裁决,更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石。柞水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部署,将党建引领贯穿家事审判全过程,积极推动家事审判工作深度融入基层治理体系。
在具体实践中,下梁法庭创新工作方法,通过大数据分析绘制婚姻家事案件分布热力图,与案件高发区域的村委会联动,通过组织召开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座谈会,推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实现源头治理,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司法动能。法庭还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如婚姻财产分割、遗嘱订立、老年人赡养和未成年人保护等,精心编撰《家事法律知识手册》《常见纠纷应对指南》等普法资料。这些材料创新采用“案例+问答”的形式,将晦涩的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家常话”。
在普法宣传方面,下梁法庭突破传统模式,构建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全方位宣传体系。一方面在社区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处等场所设立“家事普法角”,通过法律书籍和宣传短片普及法律知识;另一方面积极运用新媒体平台,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渠道发布“家事法律小课堂”等内容,扩大普法覆盖面。这种常态化的普法宣传不仅提升了公众法律素养,更在全社会营造了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事审判工作关乎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是司法为民的重要体现。下梁法庭通过构建矛盾化解网络,让家事纠纷在协同共治中得到妥善解决;通过案件回访和心理疏导,传递司法温度,促进家庭关系修复;通过创新普法方式,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从源头上预防纠纷发生。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签发到心理干预的实施,从案后回访到普法宣传,每一项举措都彰显了司法机关守护家庭幸福的决心。下一步,柞水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探索家事审判改革新路径,让法律的刚性与司法的温情相得益彰,为构建和谐家庭、和谐社会贡献更多司法智慧。(南玺 马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