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5年3月,商洛市山阳县某镇村民王某计划翻建自家老宅,却因邻居李某在其宅基地边界违规搭建栅栏、堆放杂物,导致施工无法开展。王某多次与李某沟通,李某以“祖辈在此堆放东西”“边界线模糊”为由拒不清理,双方多次争执,甚至险些发生肢体冲突。王某偶然在手机上刷到陕西丰阳律所余强凡律师在抖音讲解宅基地纠纷的普法短视频,便想着借助法律途径解决,随后联系社区调委会,同时通过余律师线上普法渠道咨询。
线上普法助力,明晰权责
在信息爆炸的时代,余强凡律师敏锐捕捉到新媒体平台的传播潜力,构建起“短视频 + 直播” 的线上普法矩阵。王某在余强凡律师的短视频平台,仔细观看了宅基地相关的普法内容,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三百六十二条等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余律师在直播中也剖析过类似边界纠纷案例,王某学习后,整理了自家宅基地的权属证明、历史边界照片等材料,再次找李某协商,李某依旧态度强硬,不愿退让。
线下调解联动,实地查证
应王某请求和委托,社区调委会联合陕西丰阳律所余强凡律师,启动调解程序。调解员与余律师先到现场实地勘查,对照王某提供的宅基地使用权证及当地土地部门存档的边界图纸,确认李某搭建的栅栏和堆放的杂物确实占用了王某的宅基地范围。同时走访周边老邻居,证实该区域一直是王某家老宅的合理使用范围。
释法析理,融合情法
余强凡律师从“法”“理”“情”三方面介入调解:
法:依据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李某占用王某合法宅基地范围的行为已构成侵权,应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理:邻里之间应遵守公序良俗,尊重他人合法权益,宅基地边界有明确法律依据和历史凭证,不应凭个人主观意愿侵占。
情:王某与李某做了几十年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若因宅基地纠纷结下深怨得不偿失,应互让一步维护和睦关系。
矛盾化解
经线上普法引导、线下调解沟通,李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当,双方达成协议:李某在3日内拆除违规栅栏、清理堆放杂物,将占用的宅基地归还王某;王某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对李某家日常生活的影响。协议签订后,李某按时履行承诺,王某顺利开工建设,不久后便盖起了新房,两家人的关系也逐渐缓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