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速,老年人公共交通上强行要求让座、摔倒碰瓷讹诈搀扶人、偷摸一些小物品、随意拿取别人快递外卖、辱骂掌掴他人等现象日益增多,带来不良社会风气,高龄成为了违法老人的“保护伞”,传统美德“敬老”异化为“纵恶”,影响了公众对社会法治公平正义的期望,为此,太白县政协建议:
法理相融宽严并济执法。建立老年人违法犯罪评估制度,对其社会危险性、犯罪动机、性格差异、社区矫正可能性等进行评估,正确适用强制性措施、定罪量刑、选择处罚方式,对社会危害性大的予以收押,对轻微违法的强制性责令经济赔偿、赔礼道歉,或采用社区服务、公益劳动等替代性惩罚措施,让其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
降低优待政策享受额度。对“为老不尊”“依老卖老”行为公开曝光,将其纳入“黑名单”,在一定时段内限制乘坐地铁、高铁、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取消其办理老年公交卡、免费逛公园等优待项目,适度降低高龄补贴、养老保险、医疗报销标准,降低个人征信额度,倒逼其摒弃“倚老卖老”行为。对没有自制能力老人,子女或亲属要负起约束管理责任,没有尽到监护责任而造成社会危害的,对其子女或亲属进行惩罚,真正起到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关爱帮扶心理健康疏导。老年人身体机能逐渐衰退,容易遭受疾病困扰,在心理上也面临孤独失落等问题,子女、亲属要多向老人普及健康知识,开导老人以积极的心态对待疾病,生活上多关心帮助老人,看望问候陪伴聊天,鼓励老人培养兴趣爱好,积极参加社会活动,保持乐观健康生活心态,减少“病态”心理造成的违法行为。
弘扬社会文明新风尚。社区采取通俗易懂的形式加强普法宣传,增强老年人法律意识,减少因无知或侥幸心理导致的违法犯罪,全社会大力弘扬敬老传统美德,倡导爱老新风尚,增强接纳、尊重、帮助老年人的关爱意识,在重阳节送温暖、设立老人用品打折优惠、举办老年人健身活动等,引导老年人自尊自爱、自立自强、奉献社会,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让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共建和谐社会。 (张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