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井晓奇主持召开山阳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副主任刘忠高、杨学军、黄祥来、刘秀玲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山阳县政府党组成员韩书学、县政协副主席李金霞、县人民法院院长屈文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宝成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山阳县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涉及政府履职事项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山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山阳县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涉及政府履职事项>的决议》;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任命吴鸣为山阳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樊擎天为山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金博为山阳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会上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向宪法进行了宣誓。
会议强调,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制度,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党中央明确要求的重大改革任务,更是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关键抓手。清单既为基层“减负松绑”,也为治理“提质增效”,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把落实清单制度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山阳落地生根。
会议要求,要聚焦关键环节,推动清单制度落地见效。要把牢“权责对等”核心。清单明确的“基本履职事项”要全面聚焦主责主业,“配合履职事项”要划清县镇(街道)责任链条,“上级收回事项”要做到应收尽收,坚决杜绝“清单之外再摊派”“责任下放、资源不下沉”等现象。要健全“动态调整”机制。结合基层治理新需求、法律法规新变化,梳理清单执行中的堵点难点,对超出镇(街道)能力范围的事项及时上报调整,确保清单始终与基层实际相适应。要强化“落地保障”措施。县政府要牵头开展清单业务培训,把清单内容纳入基层干部考核体系,对违反清单规定的行为严肃问责,真正让“清单之外无职责”成为刚性约束。要突出协同发力,凝聚基层治理强大合力。县镇(街道)两级要树立“一盘棋”思维,县政府部门要主动“向下赋能”,在人员、资金、技术等方面向基层倾斜,为镇(街道)履职提供支撑;镇(街道)要立足“便民高效”目标,用好清单赋予的自主权,优化服务流程,让群众“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人大代表要发挥监督作用,通过调研、视察等方式推动清单落地,收集群众对清单执行的意见建议。要加大清单宣传力度,让群众明白“乡镇能办什么、不能办什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会议要求,新任命人员要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法律知识学习,迅速转变角色,熟悉新岗位、新职责、新要求,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要牢记组织和人民的重托,珍惜机会、珍惜岗位,勤勉履职工作,真抓实干担当作为,努力在新的岗位上展现新担当新作为。要树立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做到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自觉接受人大及常委会、人大代表以及人民群众的监督。要扎实开展“工作规范提升”活动,严格自我要求,坚守政治品格、价值追求、精神境界、作风操守,做廉洁自律、廉洁用权、廉洁齐家的模范,永葆清正廉洁本色。
山阳县监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