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公安机关打击破坏野生鸟类资源犯罪专项行动工作开展以来,临渭公安分局组织民辅警走街串巷普法入户,持续加大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工作力度,群众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明显增强。连日来,警民携手救助多只保护动物。
1、环北所:救助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夜鹭
6月18日,环北路派出所民警马涛、王波接到群众反映,在某工地西北门侧发现有一只不认识的鸟疑似受伤。接警后,民警迅速抵达现场,初步判断该鸟可能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夜鹭。为防止其受到二次伤害,民警小心翼翼地将其带回派出所,并第一时间联系林业部门及野生动物保护救助人员。经专业人员鉴定,这只鸟确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夜鹭,多栖息于溪流、水塘等湿地环境。此次发现的夜鹭可能因觅食时迷失方向或遭遇意外受伤,经检查,其身体较为虚弱但无明显外伤。野生动物保护救助人员对夜鹭进行精心喂养和护理,待其恢复体力、具备独立生存能力后,将按程序放归适宜的自然栖息地。
2、向阳所:救助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翠鸟
6月21日上午,向阳街派出所民警在出警返回途中,发现在临渭区滨河大道南段某小区门口路边草丛中有一只体型小巧、嘴长而尖的小鸟,行动迟缓且精神萎靡。为避免其受到二次伤害,民警小心翼翼地将其转移至警车,带回派出所进行临时安置,并为它提供了清水和食物。待林业部门和野生动物保护救助工作人员赶到后,确认这只小鸟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翠鸟,其翅膀有轻微挫伤,飞行能力受限。随后,民警与野生动物保护救助人员一同将这只翠鸟送往野生动物救助站,由救助站进行进一步的观察和治疗。待其伤势痊愈、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将其放归大自然。
3、看守所:救助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灰椋鸟
6月26日,看守所民警在监区例行开展安全检查时,发现一只羽毛蓬松、行动迟缓的小鸟蜷缩在角落。民警初步观察这只小鸟体型特征,经搜索后发现应该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灰椋鸟。上报所领导后,立即联系森林派出所民警协同处置,经专业人员鉴定,该鸟确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灰椋鸟,初步判断其因意外受伤导致行动不便,暂无生命危险,但需进一步专业救治。民警一方面将灰椋鸟安置在一个小纸箱里进行投喂,避免其应激受伤,另一方面联系当地野生动物救助站,沟通转运细节。目前,灰椋鸟已被顺利移交至野生动物救助站。
保护野生动物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请广大市民自觉抵制非法捕猎、交易、食用野生鸟类行为,不惊扰野生动物,做生态文明的践行者、宣传者和监督者,共同守护我们美好的生态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