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安县环境分局同时下发一则"不予处罚决定"与一封"通报表扬信",此举生动诠释了环境治理中"刚柔并济"的执法智慧,既以有奖举报机制激发公众监督热情,又以包容审慎监管为企业减负增效,实现了生态效益与营商环境的双赢。
近期,镇安县环境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某工程项目现场废机油桶随意堆放问题。经查,问题属实。依据《商洛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该行为被认定为V级生态环境违法线索,符合奖励条件。镇安县环境分局给予投诉人通报表扬奖励。
针对对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指导该企业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鉴于该企业危废重量低于0.1吨,违法情节轻微,整改迅速且未造成环境污染,商洛市生态环境局依据《陕西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和《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同步对企业开展警示教育,指导其健全危废管理制度。
通过将群众举报作为环境监管的 “前哨”,以高效响应凝聚社会监督力量,以 “首违不罚”“轻微不罚” 等柔性政策为企业合规发展 “松绑”,既守护了生态环境安全,又优化了营商环境。
镇安县环境分局将进一步以群众监督作为环境治理的重要抓手,构建“全民参与、共同监督” 的生态保护体系,持续打造“有温度”的生态环境治理样板,打通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向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