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2025年暑假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双减”决策部署,坚决防止违法违规校外培训“回潮”“反弹”,强化非学科类培训监管,有效维护家庭合法权益和孩子身心健康,渭南高新区“双减”办向您郑重提示如下:
一、不让孩子参加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所有利用节假日期间,以“教育咨询、文化传播、托管服务、国学素养、阅读馆、冬令营”等名义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行为均属违法违规行为,均为严厉打击对象;此外,一些举办者为逃避检查,采取锁门、安装栅栏、封闭通道等手段将孩子置于密闭场所,安全存在重大隐患。区“双减”专班将在节假日期间常态化开展督查检查,严肃查处此类违规学科培训行为,因此建议您一定不要在假期安排孩子参加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以免孩子的学习和生活节奏受到影响。
二、科学选择合法合规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面向中小学生开展校外培训业务的合法合规培训机构具有这些特点:一是《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照齐全;二是培训教师个人资质、培训项目、收费标准、退费规定等信息在校外培训机构内有公示;三是能与学生家长签订制式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四是能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购买课程。学生家长可通过下载浏览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或实地查看的方式了解情况,并根据孩子兴趣爱好科学确定合法合规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三、不送孩子到无证培训机构参加培训。一是无证培训机构未经过审验,其培训场所可能存在建筑质量、消防、应急、卫生安全等风险。二是资金未接受监管,教师资质和培训内容未经过审核,极有可能出现“卷钱跑路”“退费难”等现象,家庭利益和培训质量也无从保障。
四、坚决不提前缴费,不预存学费,自觉维护家庭资金安全。各位学生家长一定要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购买课程,费用只交到机构公户并索要正规票据,要与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修订);在缴费前,应确认收款方单位名称与培训合同、机构证照上的名称是否一致,不要交现金或转账给任何个人账户,自觉抵制各类打折、赠课等优惠。
五、广泛参与社会监督,提供问题线索。《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已经颁布施行,《办法》对校外培训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均有明确规定,如第十七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同时符合“(一)线下培训有专门的培训场所,线上培训有特定的网站或者应用程序;(二)有2名以上培训从业人员;(三)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分工”条件,构成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民政或者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责令停止举办、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第二十条规定,校外培训机构超出办学许可范围,有“(一)线下培训机构开展线上校外培训的,但是以现代信息技术辅助开展培训活动的除外;(二)线上培训机构开展线下校外培训的;(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四)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五)其他超出办学许可范围开展培训活动的”行为之一的,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收学员、吊销许可证件。广大学生家长如发现隐形变异违法违规培训或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监督电话(0913-2111160)投诉举报,区“双减”工作专班将依法持续不断规范校外培训监管,让合规者受到保护,让违法者付出代价。
各位家长朋友:“双减”工作的有效落实,校外培训机构的有序发展和孩子的健康成长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诚恳地希望广大家长朋友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保障孩子健康成长的高度,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自觉抵制一切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共同构建高新教育良好生态,共同守护孩子健康成长。
渭南高新区“双减”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