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5日,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咸阳市促进中医药发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通过,将于7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省地级市中首部促进中医药发展的法规,标志着咸阳中医药事业发展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
《规定》的出台旨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医药工作决策部署,立足咸阳中医药资源优势,深化校地合作,破解发展难题。该法规从体制机制、医疗服务、种植养殖、中药制造、科技攻关、人才队伍、文化推广、保障机制8大维度,为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绘制蓝图。
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明确市、县(市、区)政府主体责任,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中医药发展;同时,全力支持在咸中医药大学创建 “双一流”,通过政校企院联动,打造咸阳中医药特色品牌矩阵。医疗服务领域,《规定》全面覆盖各级医疗机构,从县级中医院提档升级到基层中医馆建设,从特色专科培育到古籍验方挖掘,推动构建优质高效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并融入人工智能技术,提升信息化水平。
围绕中药材产业,《规定》提出科学拓展种植模式,培育丹参、连翘等特色品种,建设标准化产业基地,培养专业技术人才,打响秦药品牌;中药制造板块则鼓励全产业链延伸,支持新药研发、工艺创新及健康产品开发。科技与人才是创新发展的双引擎,《规定》支持产学研深度融合,推动成果转化;通过引进高端人才、强化基层配备、传承学术经验,筑牢人才根基。
此外,《规定》还将中医药文化推广提升到战略高度,从博物馆建设、科普教育到文旅融合,多形式弘扬中医药文化,提升民众健康素养。在保障机制上,设立专项基金、优化收费标准、创新医保支付方式,为中医药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咸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表示,下一步将全力推动《规定》落地见效,充分释放法规效能,让中医药成为建设 “西部名市 丝路名都” 的闪亮名片,为全省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 “咸阳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