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组织乡镇司法所持续深化“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调动“法律明白人”发挥人熟、地熟、事熟优势,将法律服务延伸至“最后一公里”,引导群众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堆子梁镇西关村村民冯建忠是该村的“法律明白人”,自2023年“任职”以来,他积极学习宣传法律法规、调解矛盾纠纷、收集社情民意。用既说事又说理、既化解矛盾又普法的“土办法”,推动一起起纠纷圆满解决。
堆子梁镇西关村法律明白人冯建忠:作为法律明白人,首先要把法律知识学习透,然后用“土办法”讲解法律。
今年2月,堆子梁镇西关村12户村民与收购方白某因玉米秸秆购销产生合同纠纷,矛盾焦点在于合同未明确约定交付期限,双方因秸秆交付时间产生分歧。堆子梁司法所了解情况后,联合村委及冯建忠介入调解。冯建忠多方了解情况,将村民诉求进行细致分类,找准问题症结,在有效化解纠纷的同时进行普法,最终促成双方和解。
收购方白怀忠:在这个村买了些玉米秸秆,买的时候是一亩地70元,当时给付10元定金。群众嫌买得迟了,有的群众把秸秆卖了。卖了之后,我跟村民调解了几次没解决。当时找村上的法律明白人和村民调解的,双方又找镇司法所,给我们把事情调解处理了,处理得结果我很满意。
堆子梁镇西关村法律明白人冯建忠:有些农民不懂法律,经过我多次解释,把道理给双方都讲清楚,乡里乡亲也要说情理,多次的沟通以后,都认定了道理。
法律明白人的培育是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一环。堆子梁司法所通过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的方式,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土地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等典型案例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条文进行解读;并组织法律明白人观摩法庭庭审的实践方式,全面提升其法治素养。
堆子梁司法所所长郭媛媛:我们主要通过三个举措来培育好法律明白人,一是把好选择关,在辖区的自然村遴选热心公益事业和有声望的人;其次是做好培养关,通过理论学习、法律实践活动,提高综合素质;最后做好用人关,司法所主动指导和引导法律明白人参与法律服务事业,进行法治宣传、参与人民调解。让“法律明白人”的一小片,实现带动干部群众学法用法一大片,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矛盾靠法和用法的良好氛围。
自“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开展以来,县司法局已累计组织全县1200余名“法律明白人”参加培训,培训内容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与基层治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让“法律明白人”真正成为群众身边的法治带头人,为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注入法治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