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阳县法院获颁商洛“0000004”号林业碳票,标志着全市首张“司法碳票”成功在山阳落地。这也是商洛市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以来,山阳县境内获颁的第二张林业碳票。
自商洛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以来,山阳县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按照“使用者付费、保护者收益、损坏者赔偿”的原则,多领域研究应用场景,创新推动“碳票+生态司法”工作,引导违法行为人认购商洛林业碳票,不断厚植生态优势。据悉,本次发行碳票,是山阳县法院在审理森林失火、滥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等案件中,利用涉林违法案件收缴资金,聘请国家林草局西北调查规划院按照碳汇方法学实地测算,引导违法行为人购买林业碳汇面积666.7亩,共计产生二氧化碳减排量2089.93吨。通过购买林业碳票,建设司法碳汇林试点工程,实现生态修复责任量化为可执行的碳汇指标,破解传统环境案件中“修复难、执行难”问题,提升了保护生态的社会共识,持续提升生态治理效能。
下一步,山阳县将持续深入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以《三年行动方案》为指引,以VEP项目推进为重点抓手,持续多领域研究探索应用场景,全力推进VEP 项目开发、生态产品认证等重点工作,全力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工作。(李勇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