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社会进入老龄化,养老不仅是千千万万家庭关切的“家事”,更是关系社会和谐和人民幸福的“国事”。家庭养老是传承中国传统孝文化、维系家庭赡养功能的主要渠道,是最能满足老年人精神需求、最符合中国国情社情的养老方式。随着丁克家庭的增加、不婚主义的盛行,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空巢”老人,各地积极创新养老模式,社会化的养老服务业蓬勃发展。但在具体实践中,家庭养老与社会化养老的并行也给“老有所养”带来了极大挑战。一方面,421家庭模式使子女赡养负担加重,部分青年群体存在“重资本投入轻情感付出”的认知偏差;另一方面,社会化养老过分强调市场化作用,忽视了中华传统家庭伦理的当代价值,机械化服务流程与传统亲情关怀存在本质差异,不但服务质量参差不齐,中低收入群体也难以承担高额的费用。
为此,建议:
一、重塑家庭养老文化根基。将孝道文化纳入基础教育体系,在中小学开设生命教育课程。建立“孝亲假”制度,对赡养老人职工给予弹性工作时间。把赡养老人作为“最美家庭”和各级“好人”“好儿媳”评选的重要依据,树立新时代孝亲典范,大张旗鼓进行宣传。
二、创新家庭支持政策。实施“居家养老补贴”制度,按赡养老人数量给予水电气暖等费用减免。开发“老少共居”房产模式,给予契税减免等政策优惠。建立社区“喘息服务”体系,为长期照护者提供心理疏导。
三、优化资本养老服务体系。制定养老机构亲情服务标准,设置家属参与服务评价机制。推广“时间银行”互助养老,促进代际资源良性循环;发展“社区嵌入式”小微机构,提供更多“进家式”个性化服务,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
四、构建协同发展机制。建立家庭-社区-机构三级转介系统,开发“智慧养老”数据平台,根据老人实际情况、赡养家庭经济状况和子女意愿,实现资源精准对接、服务无缝对接。设立养老服务质量联合督导委员会,加强社会化养老的监督管理。
五、加强政策保障。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家庭养老基础地位。调整财政投入结构,提高居家养老补贴占比。建立养老护理员职称评定体系,提升职业尊严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