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有关规定及《铜川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版)》《铜川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版)》约定内容,铜川市医保经办机构决定解除、中止19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现予以公布。
附件1:铜川市2025年1-4月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附件2:铜川市2025年1-4月中止医保服务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铜川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