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陕西发改委发布《关于明确“531”前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提出:
根据国家发改委136号文要求,531之后,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
针对陕西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531”并网需求,计划采取限发的方式开展并网工作,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备案(自然人户用按报装时间),但因接入点可开放容量不足尚未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5月23日前,项目投资主体应与县发改局签订限发并网承诺书。
5月31日前,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协同项目投资主体完成限发并网工作。
限发并网的项目,由各区县发展改革局梳理分析,组织属地供电公司统筹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用电 负荷增长情况、各类调节资源开发条件和电网改造技术经济性等因素,稳步压降限发比例。
文件原文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