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优秀女性的示范引领作用,在耀州区范围内营造见贤思齐、奋发向上的浓厚氛围,鼓舞更多女性在各自的岗位上发光发热,为耀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巾帼力量。耀州区妇联特推出“巾帼闪‘耀’”优秀女性先进事迹展播专栏。希望通过她们的故事,让更多人看到耀州女性的坚韧不拔与勇敢担当,激扬巾帼之志、凝聚巾帼之力、彰显巾帼之美。
巾帼风采
赵方,女,汉族,1990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双学士学位,2016年3月参加工作,现任耀州区司法局董家河司法所所长。参加工作以来,先后获评“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全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其所在的司法所被评为“陕西省第一批新时代六好司法所示范单位”、“全国模范司法所”。
一、深耕调解一线,精心编织基层和谐密网。
人民调解是司法所承担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为了最大限度帮助群众化解矛盾,她围绕整机构、建队伍、强规范三个方面下功夫,大力提升人民调解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在她的努力下,镇、村9个调委会均建立起完善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专职调解员达到全覆盖。董家河镇紧邻国道,又是工业园区、民营经济产业园所在地,经济活跃、矛盾易发,担任所长伊始她主动适应辖区新形势新特点,不断扩大排查化解范围,常态化组织开展调解员培训,从传统的“家长里短”纠纷,向土地分配、征地拆迁、农民工欠薪等方面积极拓展。同时还注重发挥品牌调解员示范引领作用,建成个人调解室--“老安调解工作室”。全镇调解组织年均成功调解各类纠纷40余起,调处成功率达98%,无“民转刑”案件发生。
二、丰富普法模式,点燃全民守法“法治火种”。
工作中,她发现少数群众没有形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个别年轻人因不懂法走向犯罪道路。令人唏嘘的同时,她决心用自己的行动改变现状,她将《宪法》《民法典》《法律援助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作为重点,先后在辖区中小学、民主法治示范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开展普法宣讲10余场次,同时组织司法所干部、调解员常态化在村组户巷开展普法宣传。利用线上媒介建立指尖上的普法微课堂,及时向群众转发法律法规、以案释法等内容,用一点一滴的努力促使更多的群众知法、用法、守法。如今,司法所常有群众前来领取法律书籍、读本,咨询法律问题,寻找法治轨道上解决问题的办法,遵法而行、循法而为正在蔚然成风。
三、情系特殊人群,铺就回归社会“温暖新途”。
“赵所,我女儿今天英语单科又得了奖状”“赵所,我最近干成一件大事,把烟戒掉了”“赵所,我的羊又下了羊羔,队伍又壮大了”……这是一名因过失犯罪判处缓刑的矫正对象李某与她的微信聊天日常,刚入矫时,李某一度思想包袱很重,自责给家人抹了黑,因工作原因李某常年与妻女分居两地,现被矫正,他难过于陪伴家人的机会更少了。鉴于此,她多次组织走访、谈心,积极开展教育、引导和帮扶,如今在她的关心鼓励下,李某已全然走出阴霾、重拾信心。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她始终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为每名矫正对象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开展法治、道德教育,及时关注思想动态、家庭关系及就业情况,既坚持依法依规监管,又注重人性化关怀,已先后帮助15名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度过考验期,重新融入社会。
四、围绕服务大局,夯实法治建设“基层堡垒”。
围绕乡村振兴、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等重点领域,她秉持以法治促善治、以善治助发展理念,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先后参与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创建全省“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示范点1个。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打造出“15分钟”法律服务圈,为辖区群众做好法律援助、公证等咨询、初审、引导协办等工作,实现服务群众便民化、零距离。
“司法所虽是一方小天地,却是法治实践的广阔实验田”,她常说:“基层工作无需惊天动地的豪言壮语、只有日复一日的默默耕耘,把每件平凡的小事做好,就是不平凡。”她用实际行动践行着政法干警的初心,用奉献擦亮青春底色,让初心和使命在基层沃土中生根发芽、枝繁叶茂。
供稿: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