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5月17日起施行!全国首个公路路产保护地方标准落地陕西)
“十四五”以来,陕西省各级公路部门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普通干线公路路产保护工作的新机制、新路径。2024年1月、8月、12月,陕西省公路局发布《关于印发汉中安康普通公路路产保护工作典型经验材料的通知》《关于印发西安宝鸡渭南汉中路产保护工作典型经验做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全省普通干线公路路产保护工作总结的通知》,总结推广“公路+检察”协作、“四项机制”、路产损坏自行修复、“共建共享共治”“123”路警联勤联动等典型经验。此次《规范》将地方实践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为路产保护工作提供了全面、系统的制度遵循,为全国公路路产保护工作提供示范样本。
4月18日,由陕西省公路局牵头编制的《公路路产保护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正式获批发布,将于5月17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作为全国首部公路路产保护领域地方标准,该《规范》通过构建全链条管理体系、细化操作标准,为公路路产保护工作提供“陕西方案”。
《规范》全面覆盖公路路产建档、巡查、勘查、核查、检测及管理等六大环节,明确“路产”涵盖公路、公路用地和附属设施,提出“一路一册”建档要求。在路产登记环节,详细规定路基、桥梁、涵洞等10类设施的登记标准,同步配套公路路产登记样表、巡查记录样表等5项规范性附录,实现工作流程可视化。
针对日常巡查,《规范》明确高速公路每日巡查不少于1次、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每周不少于两次,桥下空间及涵洞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要求巡查人员两人以上组队,配备高可视性警示服及取证设备,巡查记录需采用电子形式留存,确保巡查工作标准化、可追溯。
在路产保护勘查领域,《规范》明确接报或巡查发现路产异常时,需按《公路路政勘查技术规范》开展现场勘查,对易损毁物证优先处置。勘查成果需形成包含勘查记录、照片、视频等在内的完整档案,当事人需在勘查记录签字确认,确保证据链完整。
针对涉路施工和大件运输两大核查重点,《规范》分类制定核查细则。按照跨越式、穿越式等6类涉路施工活动情形,细化净空、视距等20余项核查指标;严格依据《公路大件运输安全通行评价技术规范》开展大件运输通行路线核查,为特殊通行需求提供技术依据。
《规范》从人员、装备、站区管理三方面提出保障要求,明确路产保护人员需具备专业背景,熟练操作检测设备;车辆需统一标识,配备通讯、测量等专业装备。在超限检测站管理方面,要求设置电子抓拍系统,公示超限认定标准、处罚流程等信息,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检测工作透明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