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发出《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该面试将于5月17日至18日举行,考生可于5月12日至18日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按照要求,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参加面试的考生不得使用电子身份证。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候考室,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抽题室”“备课室”“面试室”,如有违反,将按照作弊处理,取消该次面试成绩,同时停考3年。
考生须在考点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考生面试时应按照题目要求,采用“试讲”或“演示”方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面试试题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面试考官询问面试分数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