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渭南市基本医保异地就医转诊备案政策)
一、省内转诊备案政策:
①统筹区内转诊政策:蒲城县参加职工、城乡居民医保人员需在渭南市内三级医院住院的,需办理分级诊疗(二级医院向三级医院转诊),如未规范转诊,支付比例下调10%。
②统筹区外转诊备案政策:蒲城县参加职工、城乡居民医保人员在陕西省内和跨省住院的,省内需办理分级诊疗(二级医院向三级医院转诊)、跨省需办理异地转诊备案,如未规范转诊,支付比例下调20%。
③5岁以下儿童、65周岁以上老人在陕西省内所有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均无需办理转诊备案,出院可在就诊医疗机构直接报销。
④对于急危重症、精神类疾病、术后复诊、重大传染病、恶性肿瘤、急性感染性疾病等特殊情况,入院72小时内备案,出院出院可在就诊医疗机构直接报销。
⑤孕产妇在省内、省外生育住院无需备案,不享受直通车报销,持相关资料到蒲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医保窗口手工报销。
⑥双向转诊,对病情超出基层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患者,应按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顺序逐级转诊。对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应及时向下转诊,由转出医疗机构负责预约联系上、下转诊事宜。在统筹区域内符合转诊规范的上转者,上级医疗机构执行两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差额部分;符合转诊规范的康复期下转者,取消下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
二、跨省异地备案政策
①参保职工、居民在跨省临时外出就医地转诊和异地急诊抢救报销水平,由不降支付比例调整为支付比例下降10%,调整后职工医保执行: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分别为76%、78%、80%(退休人员分别为78%、80%、82%);居民医保执行: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分别为55%、70%、80%,本政策自2025年5月1日起执行。如未规范转诊,支付比例下调20%。
②精神病、传染病、急性感染性疾病、术后复诊、恶性肿瘤等特殊人群,入院72小时内电话备案,出院可在就诊医疗机构直接报销。
三、备案方式
1、线下备案:由本人或代理人到蒲城县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相关业务。
2、备案所需资料:
①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户口簿首页、本人“常驻人口登记卡”;
②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居住证明;
③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三项任选其一);
④异地转诊人员:参保地规定的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
⑤异地急诊抢救人员:直接电话备案;
⑥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3、线上备案:
①由渭南市内具有跨省异地就医转诊资格的定点医院进行转诊;蒲城县二级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诊;
②可通过国家医保APP 、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陕西医保APP 、陕西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渭e保公众号等多种官方渠道申请线上办理。
行政服务中心转诊备案、异地就医咨询电话:0913-3105616、3105665
城乡居民电话:0913-7207161居民统筹区域外电话:0913-7207538
城乡居民慢病电话:0913-7207565 网络信息股电话:0913-7207566
职工医保电话:0913-7207569职工医保慢病电话:0913-7207581
医疗救助电话:0913-7207586监 督 投 诉 电话:0913-7207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