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上午,景村法庭在洛南县古城镇某某村委会通过“巡回审判+现场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一起七旬老人的赡养纠纷。
年逾七旬的闫大爷与老伴李婆婆因子女长期不尽赡养义务而将四名子女诉至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景村法庭庭长、主办法官白正军发现双方矛盾的根源并非经济问题,而是长期缺乏沟通导致亲情疏离。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且案件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白正军决定采用巡回审判方式,将庭审搬到老人居住的村民委员会。
庭审过程中,白正军决定抓住本案的主要矛盾,从修复双方亲情入手。遂联合村级调解员组成调解小组,从法理、人情、传统美德等角度先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白正军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阐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等法律规定,指出了四名子女在赡养老人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其进行了法治教育,同时对双方作了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在调解小组的温情攻势下,原本争执不休的子女逐渐低头沉默,长子闫某主动提出:“兄弟二人每月各付300元,其余两个姐姐不出赡养费”的方案,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旁听席上,该村村民全程见证了这场“法律与亲情”的碰撞。65岁的王阿姨感慨到:“法官把法条讲出了温度,这样的普法比发传单管用”。村支书表示,这种“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方式,有效破解了子女不履行法定赡养义务的难题。
这场“家门口的庭审”不仅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更是让庭审变成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课堂,通过真实案例为数十名旁听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贺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