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渭南公安交警联合交通运输部门接连查处5起非法营运行为)
“五一”假期将至,为有效维护道路交通环境安全平稳,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出行,4月份以来,渭南公安交警与交通运输部门联合开展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通过“线索收集、分析研判、精准查处、处置反馈”的闭环工作机制 ,成功查处5起非法营运行为。
案例一:4月7日,高交大队西潼中队潼关分队在秦东收费站依法对杨某某驾驶的晋M603**的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该车从山西永济前往陕西西安,车内搭载7名乘客。经查,当事人杨某武无法出示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证及其他有效证明,并供认收取每名乘客80元车费,涉嫌非法营运。
案例二:4月7日,高交大队西潼中队潼关分队接客运公司提供线索,在山西大桥入口精准拦截一辆涉嫌“非法营运”车辆,驾驶人刘某某驾驶陕AAP62**的小型普通客车从西安西京医院前往山西永济,车上搭载2名乘客,且均承认是通过微信朋友介绍联系接单,每人收取80元车费,当事驾驶人刘某某无法出示巡游出租车经营许可及其他有效证明,涉嫌非法营运。
案例三:4月14日,高交大队西潼中队潼关分队在连霍高速秦东收费站依法对卫某驾驶的陕AA230**埃安牌小型轿车进行检查,车上载运4名乘客,均从山西永济乘车前往西安,每人收取80元车费,该车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行为,涉嫌非法营运。
案例四:4月14日,高交大队西潼中队潼关分队在开展违法查处工作中,发现赵某某驾驶的鄂AAG65**牌小型普通客车涉嫌“非法营运”违法行为,查处时该车搭载6名乘客,经询问乘客均通过电话联系到该车,并以车费300元作为“口头协议”,当事司机无法出示巡游出租车经营许可及其他有效证明,涉嫌非法营运。
案例五:4月23日,高交大队阎禹中队蒲城分队联合蒲城县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大队,在蒲城收费站查处1辆高频通行车辆。经询问,该车搭载的4名乘客均通过电话联系到该车司机赵某某,并约定收取240元车费,当事司机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涉嫌非法营运。
以上5起非法营运行为已由属地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罚,相关驾乘人员已被公安交警部门批评教育。
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人表示:非法营运危险重重,常常伴有司机缺乏合法资质、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风险隐患,给司乘人员自身安全带来巨大风险,严重扰乱道路通行秩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协作,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同时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通过正规客运企业选择有运营资质的车辆,不要因贪图价格便宜或一时方便而乘坐非法营运的“黑车”,始终把安全出行牢记心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