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5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复审工作,根据铜川市医保局、财政局、卫健委《关于印发铜川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办法的通知》(铜医保〔2024〕56号)和铜川市医保局《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相关政策标准的通知》(铜医保发〔2024〕57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复 审 对 象
铜川市已鉴定生效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障对象。
复 审 事 项
复审期限
1、2023年1月1日前鉴定生效的病种中:
脑血管病后遗症(脑卒中后遗症)、透析(含血液透析、腹膜透析)、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复审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至5月31日;
高血压、冠心病复审时间为2025年6月1日至7月31日;
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复审时间为2025年8月1日至9月30日;
其余病种复审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至9月30日。
2、2023年1月1日后鉴定生效的:
复审时间为待遇享受期满前3个月内。
复审医疗机构
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人员应在 原鉴定医疗机 构进行复审。复审医疗机构包括铜川市人民医院、铜川矿务局中心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孙思邈医院、耀州区人民医院、宜君县人民医院、铜川矿务局精神卫生康复中心等6家医疗机构。
复审提供资料
1、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人员需按规定提供《铜川市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申请表》,2年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复印件或两次以上门诊病历原件,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原件,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单原件。
2、本地失能卧床人员复审工作联系家庭签约医生,填写《铜川市门诊慢特病失能卧床人员待遇复审认定表》,由代办人交由定点鉴定医疗机构具体审核。
3、异地患者可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需携带复审所需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咨 询 电 话
政策咨询电话:宜君县人社局:0919-8172926
业务咨询电话:宜君县人民医院:0919-5997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