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在第五个“4·20秦岭生态卫士行动日”到来之际,洛南县人民法院牵头联合洛南县人民检察院、洛南县司法局、洛南县公安局,组织辖区2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来到洛南县音乐小镇秦岭红豆杉司法保护基地,开展“守护美丽秦岭 争当秦岭卫士”公益劳动实践活动。
上午9时,参加活动人员精神抖擞、排列整齐,在秦岭红豆杉司法保护基地举行了启动仪式。洛南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姚亚龙作了动员讲话,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臻,洛南县司法局副局长王军荣先后在启动仪式上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现场帮扶教育和普法宣传,阐明参加公益劳动是社区矫正的重要方式,要求矫正人员遵纪守法,树立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意识,积极参加劳动改造,真诚悔过自新。司法保护基地办公室主任杨玉贞就公益劳动的内容、分工、技术要求进行了具体安排。
启动仪式结束后,社区矫正人员领取劳动工具,跟随基地园林工人,有序上山进入基地种植区域。在基地专业技术人员的悉心指导下,分工协作、挥锹培土、开挖土地、整理杂草、围堰浇水,政法干警也分别融入各个劳动区域,与社区矫正人员一起挥汗劳作,在共同劳动过程中谈心帮教,鼓励社区矫正人员贡献自身力量帮助他人,融入社会正常生活,养成健康生活方式。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努力,劳动任务圆满完成,秦岭红豆杉司法保护基地环境焕然一新。
本次公益劳动实践活动,是给来自秦岭腹地的社区矫正人员上的一堂生动的秦岭生态保护法治课。让社区矫正人员通过此次公益劳动,唤醒“故土守护者”身份认同,使他们在劳动中缓解矫正心理压力,激发保护秦岭生态的责任感,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助力社会矫正人员早日回归社会。
此次公益劳动不仅赋予社区矫正更深层的法治教育内涵,更为秦岭生态保护注入可持续的社会治理动能,真正实现了“改造一个人、保护一片林、教育一群人”的共赢格局。
下一步,洛南法院将继续发挥秦岭红豆杉司法保护基地的教育作用,积极延伸司法审判职能,深化“司法+生态”多部门协作机制,共同打造社区矫正特色品牌,通过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理念,为建设美丽秦岭不断贡献司法力量。(周梦琳 夏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