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文明创建成果,营造一个清洁优雅、舒适良好的办公环境,特制定《柞水县政协机关卫生保洁管理规范(试行)》。
一、个人卫生规范
机关工作人员要养成讲卫生、爱清洁的好习惯,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烟蒂,不乱倒垃圾,不乱写乱画,不乱摆物品(文件、报纸),目之所及皆洁净、整齐,美观、优雅,自觉主动保持环境卫生。
二、办公室卫生规范
1.机关各工委、办公室的清洁卫生每天上午8:20分前打扫整理到位,实现窗明、墙洁、地净,与办公无关的物品不摆放。
2.每日擦拭桌面、文件柜、沙发、茶几、窗台、玻璃等,确保桌椅、地面、电脑、灯具、墙面、墙角等干净明亮,无积灰、无挂尘、无丝缕、无纸屑、无死角,无乱贴乱挂现象。
3.及时清洗茶具等,做到干净无垢。
4.文件、资料、纸张、报纸、文具、杂物等摆放有序、整洁美观。
5.开窗通风,室内无异味。办公室内的空调机过滤网每半年由专人清洗一次,窗帘布每年由保洁员统一清洗一次。
三、公共卫生规范
1.机关会议室、接待室、书画室、休息室卫生由办公室人员负责打扫,做到窗明几净、整洁美观。
2.会议室由办公室每周一上午集中清理一次,使用后及时清理打扫。
3.公共走廊、卫生间卫生由县机关事务中心工作人员打扫,做到地面无积水、无烟头、无纸屑、无痰迹,扶手墙壁和门面无灰尘,公共走道无杂物。
4.公共区域卫生要大家共同维护,严禁乱扔纸屑和烟头,严禁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地保持公共场所的卫生。
5.机关办公室同时负责公共场所水、电开关管理,各委办办公室要人走灯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厉行勤俭节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