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财政资金对农村集体经济扶持力度逐年加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逐步形成规模,为乡村振兴注入了资金保障。但还存在一些主要问题:一是资金收益率低。截止2024年底,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累计投入资金4.7亿元,因各种原因导致大多数经营企业发展濒临破产,收效不明显。二是资金流失风险大。全县共投入自主经营资金1.04亿元,部分村(社区)因决策不当、经营不善,投资远远大于收益,有的甚至没有收益。部分村(社区)用集体经济资金建设养鸡场、养猪场、种植食用菌、中药材等种养产业,投入资金上百万元,运行不久却因用地、环保、自然灾害等问题停产甚至拆除。三是资产资金管理混乱。集体经济运行少数人说了算,存在暗箱操作。有的村(社区)违规出租集体资产,不按程序报批,集体经济股东大会走过场,监事会作用发挥流于形式。多数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资金运行和报账不经过镇办“三资办”审批,资金支出审批手续不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经济手续不及时清理,长期挂账,造成资金风险。据统计,2024年县审计局向纪委监委移送案件线索7条,涉及金额36.64万元。以上存在的问题给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造成不良影响。
为此,建议:
一、明确项目决策责任。在今后村集体经济资金下达时严格项目库程序,由项目村通过“四议两公开”后上报镇政府。镇政府对发展模式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分析:一是推行“集体经济+龙头企业+农户”和“集体经济+园区+农户”模式;组织村股东代表、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对企业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进行实地考察,在保证投入资金可收回的前提下考虑分红能力;二是项目立项前必须考虑土地性质问题,确认土地用途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向相关主管部门申报、备案。
二、确保资金安全和资金绩效。一是摸清底子,对运行良好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大扶持力度,促进企业发展壮大。二是对因资金短缺后劲乏力前景良好的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评估,可继续注入村集体经济资金或通过其它方式解决,促进正常运转。三是对与市场脱节难以运行经营不善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该关停的及早关停,加快资金回收。四是对私自处置村集体经济的组织和个人,导致资金流失、贪污、挪用资金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查快处。
三、镇(办)责任单位加强资金监管。目前我县大部分村集体经济是聘请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账务处理,仅仅限于做账,对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未进行审查,导致账务管理混乱。一要严格按照《丹凤县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村集体经济账务移交镇“三资办”管理。加强镇“三资办”管理建设,明确职责,如镇“三资办”没有专职记账人员可增加1名编制,防止谁都该管但都没有管好的风险。同时由各镇(办)负责,每年应安排不少于20%的村实行定期审计,做到真审、审透,提高审计质量,促进规范资金管理使用。二要将农村集体经济资金使用和管理纳入十九届县委巡察,重点巡察村集体经济和村集体“三资”在建设、收益、变卖、处置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三要将村集体经济资金使用和管理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计划,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求立行立改、边审边改,涉及违规违纪问题及时移交县纪委监委处理;对审计报告所提问题狠抓后续整改,促进完善制度,规范资金管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