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根据财政部令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凤翔区实际,区财政局采取两上两下模式,通过学习政策、电话征询、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区级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对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编制的意见建议,编制了《凤翔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现已印发执行。
《目录》设定三级,一级分公共服务和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2个大类;二级以政府各项职能为切入点,设定31款;三级对政府职能进行了明细分类,设定128项。《目录》明确了实行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的原则、范围和类型,对区镇两级准确把握政府购买服务的边界提供了指导性遵循。
下一步,区财政局将结合实际,通过业务培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大家明白政府购买服务“谁来买、向谁买、买什么、用什么买、怎么买、如何买的值”,积极探索,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提升政府购买服务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助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