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提振消费,按照《宝鸡市商务局 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宝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宝鸡市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宝市商发〔2025〕9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制定如下指引:
一、活动时间:
2025年1月26日至12月31日。如财政补贴资金提前使用完毕,即发布公告宣布活动结束。
二、补贴对象:
个人消费者
三、补贴范围及标准:
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在宝鸡市参与补贴活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和门店(以下简称销售门店),交售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器等车辆主要配件完整)并换购新车的,按照最终销售价格,每辆补贴500元;交售报废的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新车的,叠加补贴100元。最终销售价格以发票金额为准。发票金额=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补贴金额。
老旧电动自行车是指牌照登记在陕西省内的电动自行车和超标电动自行车。旧车登记持有人与新车购买人不一致和牌照遗失的,可在确认书上说明情况后进行换新。用于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应具有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
四、补贴流程:
采取个人消费者现买立减、参与企业(个体商户)申请后补的方式进行补贴,具体流程为:
1.用户在支付宝搜索“陕西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进入活动页面查看活动详情。
2.个人消费者将旧电动自行车交售参与补贴活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并购买新电动自行车,现场通过支付宝扫描专用二维码享受补贴立减支付,销售门店为消费者开具购车发票。旧电动自行车由销售门店拍照留存,将车架、电池分别交由有资质的企业报废回收处理。
3.销售门店将消费者身份证照片、消费者补贴确认书、商品品牌、商品型号、新车合格证、新车车架号、新车电机号、新车车架照片、新车整车照片、新车电池类型、交易订单号、交易发票、旧车车架号、旧车电机号、旧车车架照片、旧车照片(已拆)、旧车电池类型、旧车电池安数、旧车电池伏数、旧车品牌等信息通过支付宝上传至审核平台。
3.经第三方机构审核完成后,符合补贴要求的,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将补贴资金发放至销售门店的银行账户中。
五、参与商家条件
参与活动的销售门店、回收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
1.本次活动补贴可与销售门店、金融机构等各类优惠叠加。
2.购买新电动自行车须交售老旧电动自行车,同一用户只能享受一次补贴,每次立减优惠仅允许购买一辆电动自行车,不可将多辆车、多件商品合并订单支付结算。
3.旧车应为在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登记挂牌的(含电动车牌照和临牌)的电动自行车和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包括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三轮车。
4.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应当给购车者个人开具销售发票,发票金额为“消费者个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
5.申请人、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须如实提供信息,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财政补贴资金;对提供虚假信息、虚假交易、跨地区重复购买、大量囤货、骗补套补的,将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查处。
6.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应向消费者如实介绍本政策相关情况,并准确填报信息,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若因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自身工作失误导致的补贴纠纷,其责任由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自行承担。
7.如发生退货情形,退还购车人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以后,由参与企业(商户)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国库。全额或部分退货退款均占用消费者1次补贴指标;
8.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按照市场化、便利化原则,将完成以旧换新的报废自行车架销售给有再生资源回收资质的企业回收,电池交由有资质的电池回收企业处理,并与回收企业做好交接手续,双方签字盖章各留存一份。宝鸡市有资质的车架、电池回收企业名单与参与活动的销售门店名单一同公布,销售门店、回收企业自行对接,并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合理的回收价格,鼓励在成本范围内提高回收价格,让利于民。
七、风险控制
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此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将采取以下方式控制风险:
1.规范销售环节。参加活动的销售门店要签订承诺书(具体样式见附件1),要做好政策宣传,做到政策图解、价格公示、监督电话、承诺书“四上墙”;要承诺不得先涨价再补贴,参与以旧换新补贴车型的销售价格,不高于参加活动前1个月内同款产品的平均成交价格。经查实违反相关规定,存在先涨价再补贴、承诺不实等行为的,由商务主管部门取消补贴资格。
2.优化收旧环节。交售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必须交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回收企业报废处置,并完善交接手续。回收企业要签订承诺书(具体样式见附件2),落实相关标准制定部门的要求,及时清运交至销售门店的老旧车辆,做到“一日一清”,回收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自带的锂离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应规范移交给拆解或综合利用企业安全储存并专业处置,不得非法拆解、流入二手市场。
3.加强巡察督导。市商务局联合县(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参加活动商户的巡查暗访,处理有关举报线索,及时发现和处置商户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经营秩序。
4.严查不法行为。对于涉嫌套现、骗补等违法行为的商户(机构)和个人将移交相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5.商户动态更新。对活动中有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的商家,列入诚信“黑名单”,取消参加本次活动资格。
6.加强监测评估。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每月开展审计,加大财政资金使用监管力度。活动结束后,做好资金清算、审核和全面绩效评价。
我单位作为销售企业/门店,自愿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经批准后,承担相应的换新等任务,现郑重承诺如下:
1.本单位依法合规设立,具备相应销售资质。
2.销售的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具有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
3.保证销售的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价格,不高于参加以旧换新活动前1个月内本单位同款产品的平均成.交价格。向社会公开承诺,不搞先涨价再补贴,接受消费者监督。
4.加强政策宣传,做到政策图解、价格公示、监督电话、承诺书“四上墙”。
5.保证参加以旧换新活动收回的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自带的锂离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未经我单位流入二手市场、改装黑作坊和骗补。
6.妥善临时性保管参加以旧换新活动收回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自带的锂离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不在居民住宅、人员密集场所违规储存。及时交回收企业清运,做到“一日一清”。参加以旧换新活动期间,杜绝发生火灾事故。
7.接受有关监督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以及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牵头部门的工作指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如果违反以上承诺,本企业/门店愿意无条件承担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
承诺企业/门店(盖章) :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字) :
我单位作为回收企业,自愿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经批准后,承担老旧电动自行车报废回收任务,现郑重承诺如下:
1.本单位依法合规设立,具备相应回收资质。
2.按照公允原则回收消费者交售的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保证价格公平、不操纵市场,不串通压价。
3.妥善处理报废旧车,及时到销售门店接收、清运以旧换新活动回收的报废车辆,完善交接登记手续,其蓄电池应做到“一日一清”,确保安全。
4.保证对回收的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自带的锂离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交由具备资质的拆解或综合利用企业进行专业处置,不非法拆解处理。
5.保证以旧换新活动回收的车架、锂离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未经我单位流入二手市场、改装黑作坊和骗补,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6.接受资质审批的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以及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牵头部门的工作指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如果违反以上承诺,本企业愿意无条件承担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
承诺企业(盖章) :
法人代表(签字) :
2025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