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宝鸡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宝鸡市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方案》明确了2025年五大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标准、范围及申领程序。
一、扩大汽车报废更新支持范围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将符合条件的国四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纳入可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旧车范围。个人消费者自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报废2012年6月30日前(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宝鸡市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单辆补贴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单辆补贴1.5万元。
(二)补贴申领程序。个人消费者在2026年1月10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提交补贴申请,包括购车人身份信息、手机号码、收款账号,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人。每个消费者在2025年内只能享受1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同一辆新车不能同时申报报废更新补贴和置换更新补贴。报废的机动车须为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提出申请的个人消费者本人名下。经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直接拨付个人消费者银行账户。
二、完善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个人消费者自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乘用车并在宝鸡市购买乘用车新车的,给予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支持。按照新车购置发票金额,购买新能源乘用车,15万元(不含)以下的单辆补贴1万元,15万元以上的单辆补贴1.5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15万元(不含)以下的单辆补贴0.8万元,15万元以上的单辆补贴1.3万元。
(二)补贴申领程序。个人消费者于2026年1月10日前,通过云闪付APP提交补贴申请,包括购车人身份信息、手机号码、收款账号,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转让车辆所有人与新购车辆所有人应为同一人。每个消费者在2025年内只能享受1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同一辆新车不能同时申报报废更新补贴和置换更新补贴。转让的机动车最迟不得晚于2025年1月8日登记在提出申请的个人消费者名下。经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直接拨付个人消费者银行账户。
三、加力支持家电产品以旧换新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个人消费者自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宝鸡市参与补贴活动的企业(个体商户),购买以下“12+32”类家电产品给予补贴。
1.购买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微波炉、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12类家电产品,二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一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20%给予补贴。每个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空调产品最多可补贴3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2.购买按摩椅、跑步机、理疗仪、投影仪(移动智慧屏)、打印机、学习机、除湿机、加湿器(雾化器)、音响设备、空气净化器、新风系统、风扇、电暖器、冷柜、吸尘器、洗地机、扫地机器人、干衣机、挂烫机、衣物护理机、吹风机、消毒柜、垃圾处理机、电磁炉、电烤箱、管线机、净饮机(饮水机)、咖啡机、面条机、面包机、破壁机、厨师机32类生活电器,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二)补贴方式。依托云闪付平台对消费者资格认证后,采取立减方式发放消费补贴,消费者可通过实体门店购买,购买上述家电产品收货地址应在陕西省境内。销售企业(个体商户)负责在云闪付平台提交补贴申请信息,经第三方审核机构对消费者订单、支付发票、收货地址等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向销售企业(个体商户)账户拨付补贴资金。
四、实施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个人消费者自2025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宝鸡市参与补贴活动的企业(个体商户),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3类数码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个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二)补贴方式。依托云闪付平台对消费者资格认证后,采取立减方式发放消费补贴,消费者可通过实体门店购买,购买上述数码产品收货地址应在陕西省境内。销售企业(个体商户)负责在云闪付平台提交补贴申请信息,经第三方审核机构对消费者订单、支付发票、收货地址等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向销售企业(个体商户)账户拨付补贴资金。
五、积极支持家装消费品焕新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个人消费者自2025年1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宝鸡市参与补贴活动的企业(个体商户),购买以下“13+9”类产品给予补贴。
1.购买马桶、浴缸、淋浴器、台盆、沙发、床品(含床垫、床头柜、床架)、床上用品(含床单、被褥、枕头、床笠)、桌椅(含餐客桌椅、梳妆台、茶几)、柜子(含橱柜、浴室柜、衣柜、书柜)、灯具、智能坐便器(含智能马桶盖)、智能门锁、智能家居控制系统(含智能监控)13类家装消费品,按照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2.购买老年人护理床、轮椅(助行器)、自动感应灯具、闪光振动门铃、助听器、制氧机、呼吸机、血压计、血糖仪9类适老化产品,按照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30%给予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二)补贴方式。依托支付宝平台对消费者资格认证后,采取立减方式发放消费补贴,消费者可通过实体门店购买,购买上述家装产品收货地址应在陕西省境内。销售企业(个体商户)负责在支付宝平台提交家装补贴申请信息,经第三方审核机构对消费者订单、支付发票、收货地址等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向销售企业(个体商户)账户拨付补贴资金。
六、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个人消费者自2025年1月27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宝鸡市参与补贴活动的企业(个体商户),交售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新车的,每辆补贴500元;交售报废的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新车的,叠加补贴100元。
(二)补贴方式。采取个人消费者现买立减、参与企业(个体商户)申请后补的方式,个人消费者将旧电动自行车送至有资质的回收处置企业或其委托的参与补贴活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折价收旧(旧车折价双方按照市场价商定)。消费者在销售门店选购新车并现场通过支付宝享受补贴立减支付。销售门店开具发票,并将个人消费者信息、旧车信息、新车信息、销售信息等通过支付宝上传至指定审核平台。经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通过后,向销售企业(个体商户)银行账户拨付补贴资金。
目前,家电,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申领平台已于1月20日在云闪付APP上线,消费者可通过陕西消费券——家电以旧换新补贴专区(3C数码产品补贴专区)——宝鸡市——品类券领取入口领取所需补贴消费券。咨询电话:3260752
家装消费品焕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于1月25日在支付宝平台上线申领。消费者购买家装消费品在支付宝搜索“宝鸡消费补贴”“宝鸡家装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领取消费券后使用。消费者以旧换新购买电动自行车可在支付宝搜索“陕西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享受立减补贴优惠。咨询电话:3260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