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洛南县环境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科学、精准、依法治污,在法治轨道上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
着力在学悟践行上“下功夫”。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主动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党支部集体学法4次,全体干部参加市县组织的集中学法12次,由彩虹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组织专题法律培训3次,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问答》《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专题读本和法律法规,扎实做到学悟践行,不断推动学法经常化、用法常态化、执法规范化。
着力在强化监督上“求突破”。制定了《洛南县2024年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工作要点》,着力破解生态环境领域体制机制障碍。优化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审查程序,全年审核行政处罚案件16起、行政复议案件2起,推动生态环境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坚决贯彻落实《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1名干部被任命为人民陪审员,1名干部被聘任为全县行政执法监督员,1名干部被聘任为基层立法联系点信息员,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
着力在普法宣传上“增活力”。聚焦“世界水日”“6·5”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宣传节点,全年累计开展宣传活动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6类3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600余人次。策划“我们的2023”系列宣传报道,创新制作生态环保科普小视频8期,开展环保进校园、进企业等“六进活动”18次,组织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活动2次,普法方式不断拓宽,普法宣传更加丰富多彩。
着力在规范执法上“出实招”。坚决落实《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稳经济守底线促发展二十三条措施》,印发了《2024年度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扎实践行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全程参与行政处罚、制定行政决策、参与重大案件处理研究并出具法律意见,确保行政执法公开、公正、透明,执法规范化再上新台阶。
着力在严管厚爱上“做文章”。坚持严格执法与温情服务相结合,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督管理制度,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重拳整治恶意排污、破坏生态等环境违法行为,对14家环境违法企业依法立案查处,共计罚款金额94.35万元,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2件;同时依法依规对轻微违法的4家企业不予行政处罚,以刚性执法和柔性服务助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着力在化解矛盾上“办实事”。全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完善领导接访下访制度,持续推进“接诉即办”,全面保障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环境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用实际行动诠释把群众的环境诉求从“纸面上”落实到“心坎上”。2024年共办理环境信访问题63件,查处率、回复率100%,环境信访案件数量保持稳步下降态势,洛南环境污染信访纠纷“三量”工作法被评为全市“枫桥经验”先进典型。
着力在提升效能上“树标杆”。主动适应新形势下非现场监管要求,积极运用无人机、在线监控、空气污染源走航监测等手段,向科技借力,优化执法方式,赋能执法练兵,提升执法效能。创新建设集“监控、预警、处置、上报”于一体的县级智慧环保监控系统,将生态环境“四级网格”纳入系统,强化“人防+技防”监管模式,让违法行为无所遁形,为洛南生态环境执法持续向好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