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传承和发展农村文化习俗,热热闹闹、红红火火的迎接新年,切实给群众采购年货提供方便、规范、便捷的场所。经镇村研究,决定2025年1月13日至1月15日(农历腊月十四至腊月十六)在湘河社区举行“腊月古会”,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设置地点
湘河社区莲花街(加油站经湘河社区村部至商郧路路口)
二、设置原则
(一)本次古会,所有摊位统一规格,严禁私设乱占,严禁以任何形式收取商户摊位费或其它费用;
(二)摆摊区域内禁止(运送物资车辆除外)机动车辆、三轮车、电动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驶入;
(三)摆摊区域内禁止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销售氢气球等易燃易爆物品;
三、经营要求
(一)各经营摊主必须遵守公共安全规定,不得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用火、用电,严禁携带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液化气罐进入物资交流会;
(二)各经营摊主要保持摊点周边卫生,禁止乱丢垃圾、乱泼污水、高音喇叭叫卖和散发宣传单、广告单;
(三)对拒不配合、我行我素、辱骂、殴打管理人员等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四)对违反本通告,不按照规定设置或在非指定区域擅自设置摊点的,将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一律取缔并处罚;
(五)所有进入“腊月古会”的人员要自觉遵守维护古会交流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爱护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和花草树木;
(六)对拒不配合、我行我素、辱骂、殴打管理人员等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七)本通告由湘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八)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望广大群众知悉并相互转告。
湘河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