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商洛市以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高效推动督察整改工作。商洛市委、市政府将督察整改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考核、巡察、审计、督查范围,与经济社会发展一体谋划、一体推进;商洛市人大、市政协加强执法监督和议政协商,商洛市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执纪问责和政治监督,各县区及市级部门加强协同治理和日常监管,形成齐抓共管、全力整改的良好局面。截至2024年12月底,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我市的10个问题已整改到位8个,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24个问题和3个黄河警示片披露问题均已完成整改。第三轮省环保督察交办的61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或阶段办结,现场核查问题已立行立改165个。
通过督察整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成为商洛市共识,各级各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显著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得到有效落实,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下一步,商洛市将继续以督察整改为契机,建立长效机制、定期调度分析、研究解决难点问题、防止问题反弹,以最坚决态度、最有力措施,全力抓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高质量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