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柞水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柞水县环境分局严格落实各项法律法规,从源头抓起,多措并举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把解决影响老百姓“吃、住”安全的土壤环境问题放在突出位置,抓细、抓实、抓出成效,确保打好净土源头防控“主动仗”,撑起土壤安全“保护伞”。
聚焦风险管控,加强源头防治。完成2024年土壤与地下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更新工作,督促柞水县博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金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严格落实履行地下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的主体责任,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要求,编制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自行监测工作。截至目前,两家企业均已开展自行检测工作且检测结果符合标准。
聚焦制度落实,合规变更用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4年以来,联合商洛市环境局、市资源局、 柞水县资源局对柞水县城区第五幼儿园新建项目等3个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专家评审核查工作。坚决做到“不调查不开发、有污染不开发、不治理不开发、不达标不开发”,确保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聚焦废渣整治,推进生态修复。分年度、分步实施县域内涉金属矿产开发废渣综合整治工作。联合柞水县资源局对废渣点位进行实地踏勘,指导企业选择合理整治模式,确保整治工作科学、规范。整治完成后组织验收组进行现场核查验收,对通过验收的下发验收通过单并予以销号,对未通过验收的下发整改单,全面保证整治成效。2024年度共计完成22个废渣治理点位现场验收,超额完成市级实施方案中下达的10处治理任务,完成治理点位数量同比增长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