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宝鸡市委副书记、区委书记、区委编委会主任段小龙主持召开中共渭滨区委编委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编委会副主任吴昱昕,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区委编委会副主任李鹏,编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全省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推进会精神,听取全区机构改革情况汇报,研究审议渭滨区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实施方案和机构编制有关事项。
会议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把牢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来宝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一主题主线,立足机构编制部门职能职责和使命任务,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在渭滨落地见效。要积极担当作为,加强服务保障。自觉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到全区大局中谋划推进,围绕中心工作,聚焦改革难点,突出民生保障,着力破除制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有效推动编制资源精准投放、科学配置,不断提升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和机构编制管理水平。要厘清权责事项,推动基层减负。各镇街和各相关部门要深化认识,提前谋划、蹄疾步稳推动清单编制工作,形成事权清晰、责能相适、履职顺畅、保障有力的镇(街道)权责体系,切实为基层减负,从源头上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问题。要坚持依法治编,全面加强管理。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机构编制工作,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全面落实《宝鸡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细则》,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优化办事流程,规范工作程序,着力提高机构编制法定化水平,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