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山阳县银花镇湘子店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陈某某在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虚开发票套取村集体经济资金7万余元……”2024年8月,陈某某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集体资产分配不公、集体资金流失等突出问题,一直是基层群众关注的热点、堵点。今年以来,山阳县纪委监委聚焦村集体资金使用、资源管理、资产处置等重点领域,对近年来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的信访举报及问题线索全面起底、建立台账,采取“室组地”联动模式,先后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不规范、监管不力等问题案件39件39人,释放了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为强化案件查办震慑作用,县纪委监委坚持以查办案件为抓手,一方面在畅通举报渠道、排查问题线索,在严审查调查上下功夫。另一方面,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针对案件查办过程中发现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督促县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召开了乡村振兴领域警示教育暨以案促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加强“类案共性剖析”,找准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措施,以“精准滴灌”的方式用力做细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
据了解,针对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日常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山阳县制定印发了《山阳县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监管信息化工作暨“陕农经”综合信息监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山阳县村级资金支出审批支付说明》《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监管管理信息化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全面推行农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财务监管信息化建设,让村集体“三资”监管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