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强化电动自行车最新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麟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宣贯及专项监督检查,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办好群众身边实事。
一、强化国家标准宣贯。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培训,观看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传视频,现场向商户宣传并发放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手册,并明确告知销售门店自2024年11月1日起,不符合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第1号修改单要求、装配充电器不符合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装配锂离子蓄电池不符合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不得销售。
二、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摸清本辖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等销售单位底数并建立台账,逐一核对经营状态、产品类型、强制性产品认证等信息,全部纳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系统”进行动态管理,督促辖区销售单位配齐质量安全总监和安全管理员,有效运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同时,执法人员详细了解销售门店新国标上新情况,指导商户进货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查看生产日期及执行标准,建立进销货台账,确保进货渠道正规、产品质量合格。
三、强化安全知识宣传。结合党员干部进社区“双报到”活动,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质量守护行动进社区宣传活动4次,先后深入5个居民小区,通过悬挂主题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进门入户宣传等形式,积极向辖区居民宣传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及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提升消费者甄别能力,引导居民购买合法产品,自觉抵制非法改装、拼装等违法行为。同时,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对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销售门店进行提醒告诫,严把产品进货质量关,确保消费者购买到放心的产品,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活动共累计发放电动自行车消费提示1000余份。
下一步,麟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和监管力度,提高经营主体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