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上午,千阳县在文化广场隆重举行千阳县“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利强出席并宣布宣传活动启动,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蔡安震出席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兰惠强、县政协副主席郑维杰出席活动。
宣传活动现场,70多个县级部门和城关镇采取摆放展板、悬挂横幅、发放资料、播放音频、有奖答题等形式,紧紧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这一主题,大力宣传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基本原则和活动准则等,宣传《民法典》、《国家安全法》、《保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陕西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干部群众自觉履行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此次宣传活动累计摆放展板216块,设立咨询台68个,接待群众咨询213人次。同时,邀请法治文艺宣传队表演小品、快板、舞蹈、歌曲等法治文艺节目,利用群众耳熟能详、诙谐幽默的形式,脍炙人口、通俗易懂的语言,让干部群众现场接受了一次法治洗礼。
南寨、草碧等镇积极联系“一村一法律顾问”联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在镇区设点集中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帮助群众解决法律疑难问题,受到了群众一致好评。
通过集中宣传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了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了忠于宪法、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权威的自觉意识,在全县营造出了“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为全面打造“一城三区四基地”,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千阳新篇章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