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被誉为我国的“生物基因库”和“绿色水库”,具有调节气候、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维护生物多样性等诸多功能,是中华大地上的重要生态屏障。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11月21日,太白县人民检察院与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携手合作,共同签订了《秦岭生物多样性保护检察监督跨区划协作机制》。这一机制的建立,标志着两地检察机关在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根据协作机制,太白县与秦岭北麓地区的检察机关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和通报、调查取证协作、重大跨区划案件会商和联合办理、生态环境修复协同、办案资源信息共享等机制,旨在加强信息交流及工作互动,共同凝聚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共识,多维发力,不断健全区划检察院和跨区划检察院协同履职工作机制,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全方位的法治保障,共同当好秦岭生态检察卫士,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下一步,太白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与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紧密合作,共同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我们也呼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共同守护我们的绿色家园,让秦岭的绿水青山永续长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