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消费帮扶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合作,实现互利共赢。11月14日,绥德县助农销售集中签约仪式举行,38家企业认购价值126.45万元农副产品,11个村集体受益。县委副书记王剑飞讲话,副县长李光辉致辞,相关镇、部门、38家采购方、24家农产品供应方主要负责人参加。
签约仪式上,供应方绥德县兴牧源食品有限公司、绥德吉羊羊食品有限公司、定仙墕镇王新村集体经济合作社、采购方绥德县德丰种业有限公司代表进行了发言;绥德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与绥德吉羊羊食品有限公司,绥德县秉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绥德县兴牧源食品有限公司,绥德县德丰种业有限公司与榆林市亚伟食品有限公司等分别签订了采购协议。
会议指出,近年来,绥德县委、县政府将产业培育和农民增收作为乡村振兴的关键,将开展助农销售当作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促进产业持续发展、实现群众稳定增收的重要手段,围绕“4+X”产业布局,强化“品种、品质、品牌”建设,打造出一批品质优良、特色鲜明、深受消费者喜爱的农副产品。同时,绥德县委、县政府将积极履行服务与监督职能,搭建好沟通平台,为企业和合作社解决在合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加强对产品质量和市场交易的监管,确保消费帮扶工作顺利推进。
会议要求,要加强对农副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监管,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处理,让消费者吃得放心、用得安心,维护好绥德农副产品的声誉。要严格遵循市场规则,按照合理的市场价进行,坚决杜绝打着消费帮扶的幌子恶意抬高价格。村集体要通过让利提高企业采购积极性,扩大产品销量,形成规模效应。企业也要充分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和市场渠道,帮助村集体拓展销售渠道,让双方在合作中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实现真正的互利共赢。同时,要以此次采购签约为契机,建立起县内农副产品内循环销售体系,降低销售成本,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更好地保障农民收入和产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