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丰镇九年制学校邀请永丰镇派出所教导员李召军、法庭庭长王亚峰,为全镇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员工做了一次法治教育报告会。报告会在初中部四楼会议室进行,校长谭红涛主持。
教导员李召军在报告中指出,教师要有明确的是非曲直、美丑善恶的标准,懂得学高为师、德高为范,知道见贤思齐、知荣明耻,学会做人,做一个高尚的、脱离低级趣味的人。他结合“教师体罚学生致残案、教师性侵学生案、教师受贿案、教师虐待儿童案”四个典型案例以身说法,每个案例都触目惊心,发人深省,警钟长鸣。
庭长王亚峰做了《未成年人在教育机构受到伤害由谁来承担责任》的报告。他从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受到来自教育机构以内的人造成的伤害、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受到来自教育机构内的伤害、 未成年人受到来自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造成的伤害等三个方面,结合《民法典》做了详细的阐述,使得每名教职员工明确职责,应担责任。
校长谭红涛对全体教职员工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全体教职员工要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每人会后撰写一篇心得体会。二要法治教育常态化,各校要开展经常性的教育、讲座,通过办专栏、手抄报、黑板报等形式把法制教育融入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履行既教书又育人的职责。三要将法治建设与平安校园相结合。创建平安校园的前提是法治教育,唯有学好用好法律,校园才会平安。各校园要积极开展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落实好冬季防火、防煤气中毒、交通安全、防溺水、防校园欺凌等安全教育,明白尽责免责,失责追责的道理,以确保校园平安有序发展。
法治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这次针对教师易发典型案例,更是一次对师德师风的警示教育,告诫教师要严格规范自身言行,筑牢法纪底线,不碰法律红线,提升全镇教师牢固树立学法明理、依法执教的观念,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