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在榆林公交旅游客运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召开了包车客运企业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会。全市包车客运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通报了延安延西高速“10.1”客车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江西新余“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呼北高速山西吉河段“3·19”旅游大巴车撞击隧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山西大同“8·21”多车碰撞事故、山东泰安“9.3”客车碰撞行人重大事故等情况,通报了第三季度包车客运疑似非法违规营运情况及近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集中观看了榆林市道路旅客运输安全警示教育片《安全是天》。
会议指出,山西吉河段“3·19”旅游大巴车撞击隧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暴露出涉事车辆所属企业在日常安全管理中仍然存在许多隐患问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动态监控流于形式,驾驶员疲劳驾驶、超速行驶、不按包车牌载明路线运行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最终导致事故发生。教训非常惨痛、警示特别深刻,再次为全市包车客运企业安全运营敲响了警钟。
会议要求,全市所有包车客运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车辆运行全过程动态监控管理,及时提醒纠正驾驶员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车辆技术状况管理,强化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要加强从业人员日常安全教育培训,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事项和包车牌载明线路运行,做好车辆行程安排,要求驾驶员提前熟悉路况,提醒旅客全程佩戴安全带,全方位抓好包车客运车辆运行安全;要以典型事故案例暴露出的问题为切入点,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切实达到以事故教训为警示、以警示教育防事故的效果。(文|安全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