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太白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5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秦斌主持会议,常委会副主任陈军礼、宋鸿格、魏小燕、张涛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及“一府两院”3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太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和测评办法(草案)》;审议通过了《太白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建议工作的决定》《太白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办法(试行)》;审议了人事议案。
会议强调,一要站稳人民立场,提升建议办理质效。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尊重支持代表依法履职,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认真研究推动代表建议办理,用工作实绩回应群众期待,扎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充分彰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二要自觉接受监督,增强依法履职能力。人大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落实人大履职评议工作要求,定期书面汇报工作,主动接受视察监督。接受履职评议人员要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努力补短强弱,提升工作质效,以更强的本领、更大的担当、更实的作风为县域发展贡献力量。三要坚持系统推动,确保民意充分彰显。县镇两级人民政府和镇人大要按照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初定、审议票决、监督评估各环节要求,广泛科学征集筛选项目,从严从实推进项目建设,实现对票决制工作全链条参与、全过程监督、全方位保障,真正把惠民利民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四要凝聚社会共识,高标落实检察建议。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社会公众要积极关注检察建议工作,认真落实办理责任,主动配合开展工作,提升检察建议工作质效,聚力推动检察建议在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王小龙、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宋建峰、县人民法院院长张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杰、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郭小勇及县政府办、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和林业局等单位负责同志,各镇人大主席,3名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