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执法是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支撑性工作。2024年以来,山阳县环境分局坚持环境执法为生态环境质量保驾护航理念,在环境执法上突出“三加”,助力环境执法提质增效。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量。实行“股室包抓镇办、干部包抓企业”的“人盯人+”网格监管体系,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夯实了环境监管一体化责任,全县18个镇办154家重点企业实现包抓监管全覆盖,建立了《城区涉气污染源联系包抓制度》,将城区划分为四大片区,实行“科级领导包片,干部职工包企”,全局全员参与执法监管,执法监管力量不断加强。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力度。相比去年同期,2024年出动执法人员增加28人次,检查企业增加7家次,人均上传检查笔录增加1条以上,执法监管范围进一步扩大,环境执法监管更加精细。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7起,实施按日连续处罚1起,查封扣押1起、移送公安1起、拘留1人,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4件。
加深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交流。不断加深生态环境系统内部执法交流,今年以来,先后选派生态环境执法业务骨干15人次,参加陕西省环境厅组织的大气污染治理监督帮扶工作和商洛市环境局组织的环保督查交叉检查等工作,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思路、视野都得到了有效扩展,执法能力得到了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