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麟游县公安局坚持“宣防并举、收缴同步”的工作原则,全方位、多层次深入开展缉枪治爆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增强群众主动举报、上交积极性,强力开展非法枪爆物品清查收缴工作,最大限度铲除枪爆源头隐患,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9月19日,城关派出所辖区村民王某在自家老宅拆迁过程中发现一把“老土枪”,想到此前民警对收缴枪支弹药开展的宣传内容,王某第一时间联系派出所,主动将“老土枪”上交。民警严格按照规定,对上缴枪支进行登记、保管处理,确保枪支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麟游公安提醒: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家中若藏有枪支弹药应主动上交公安机关处理,并积极踊跃检举揭发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