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我省新增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及互认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名单的通知》(陕卫办医发〔2024〕35号)文件要求,铜川市耀州区人民医院新增检验结果互认项目19项,现通过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共计56项,公示如下:
一、互认项目
常规化学项目(18项)
胆汁酸(TBA)、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总蛋白(TP)、白蛋白(ALB)、总胆红素(TBIL)、钾离子(K)、钠离子(Na)、氯离子(Cl)、肌酐(Cr)、尿素(Urea)、葡萄糖(GLU)、尿酸(UA)、碱性磷酸酶(ALP)、γ-谷氨酰基转移酶(γ-GGT)、乳酸脱氢酶(LDH)、肌酸激酶(CK)、淀粉酶(AMS)
脂类分析项目(4项)
总胆固醇(TC)、甘油三酯(TG)、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DL-C)、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
全血细胞计数项目(8项)
白细胞计数(WBC)、红细胞计数(RBC)、血红蛋白(Hgb)、红细胞压积(HCT)、血小板计数(PLT)、平均红细胞体积(MCV)、平均红细胞血红蛋白含量(MCH)、平均红细胞血红蛋白浓度(MCHC)
尿液化学分析项目(10项)
尿比重(SG)、尿酸碱度(PH)、尿蛋白(PRO)、尿葡萄糖(GLU)、尿胆红素(BIL)、尿酮体(KBT)、尿隐血(BLD)、尿亚硝酸盐(NIT)、尿胆原(URO)、尿白细胞定性(WBC)
粪便隐血项目(1项)
粪便隐血(OB)
感染性标志物项目(8项)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体(HBsAb)、乙型肝炎病毒e抗原(HBeAg)、乙型肝炎病毒e抗体(HBeAb)、乙型肝炎病毒核心抗体(HBcAb)、丙型肝炎抗体(抗-HCV)、梅毒抗体(Anti-TP)、人类免疫学缺陷病毒抗体(Anti-HIV)
内分泌相关项目(5项)
总T3(T3)、游离T3(FT3)、总T4(T4)、游离T4(FT4)、促甲状腺素(TSH)
特殊蛋白项目(1项)
C反应蛋白(CRP)
分子生物项目(1项)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SARS-Cov2-RNA)
二、互认原则
“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以质量控制合格为前提,以降低患者负担为导向,以满足诊疗需求为根本,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的原则,接诊医师对外院检验结果的认可必须以不影响疾病诊疗的前提,对患者提供的标有“陕HR”互认标识的检验单予以认可,不得重复检查,不得以与其他项目打包等形式再次收取费用。
三、不受互认限制的情形
根据《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九条,出现以下情况,医务人员可以对相关项目进行重新检查:
(一)因病情变化,检查检验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
(二)检查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演变过程中变化较快的;
(三)检查检验项目对于疾病诊疗意义重大的(如手术、输血等重大医疗措施前);
(四)患者处于急诊、急救等紧急状态下的;
(五)涉及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的;
(六)其他情形确需复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