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麟游县市场监管局践行包容审慎监管理念,着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依法推行柔性执法,让市场监管执法有力度有温度,坚持为市场经营主体营造宽松和谐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以制度规范执法流程。在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基础上,制定了《麟游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试行)》,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规定了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法制审核制度,把握不予立案、从轻、减轻、免予处罚、不予行政强制措施的执法尺度,依照法定程序实施包容审慎执法,全力避免小过重罚,营造更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以系统化培训转变执法理念。强化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日常监管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先后组织了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基层干部培训、执法办案业务培训、法治市监宣讲进麟游等学习培训,将公平公正、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贯穿于市场监管各个方面。坚持教育指导为先,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责令改正、说服教育与调解等非强制手段,引导和促成行政相对人实现自我纠错,用宽严相济的监管手段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优化执法方式推动柔性执法。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麟游县市场监管部门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最大限度为企业纾困解难,激发市场活力。例如近期执法人员依据投诉举报线索,对一便利店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进行现场检查,发现6包方便面超过保质期,货值18元。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鉴于办案过程中当事人积极配合检查,未造成其他明显实际危害后果,综合考虑,麟游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减轻行政处罚的决定。
截止目前,麟游县市场监管局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51起,其中行政裁量从轻减轻处罚35起,免于处罚1起。今后,麟游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积极回应经营主体关切、更大程度释放市场活力等方面采取切实举措,让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