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工作的重要论述,提前营造第十一届陕西省艺术节浓厚氛围,按照市政府和市文旅局相关文件要求,现就举办第二届商洛原创民歌民谣戏曲大赛商州赛区暨“周周有戏看”活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文化自信,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彰显商州戏剧、民歌艺术魅力,通过本次大赛进一步挖掘和展现我区民间文化艺术资源,推动文化事业的传承、发展和创新,加快民间艺术繁荣,丰富和活跃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建设“中国康养之都”核心区的热情,为推动商州高质量发展凝聚强大力量。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商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区直机关工委
区卫生健康局
区教育和体育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实施单位:区文化馆 区文工团
三、参赛要求
大赛设原生态民歌民谣组、戏曲组两个组别。戏曲组分专业组和业余组。
(一)参赛范围:全区范围内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学校、各文化单位、专业文艺院团、民营文艺院团、民间艺术社团、民间艺人、普通群众等有一定表演唱基础的个人及团体,年龄在16-70周岁之间均可报名参赛(参赛人员要求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未满18岁需在监护人的陪同下报名参赛)。
(二)组别设置
1.民歌民谣组:以小调、情歌、号子、民谣、山歌等民间音乐素材为主,参赛曲目可以从近年整理出的原生态民歌中任选,也可采用本地新创作或整理改编的具有地方特色的本土民歌。时长不超过7分钟,不短于3分钟。形式可采取对唱、组合唱、表演唱等。所有参赛作品内容要求健康向上、旋律优美,以“歌唱生活、颂扬真善美”为主题,能反映商州的特色文化,充分体现出热爱党、热爱祖国及赞美家乡的喜悦之情(通俗、流行曲目除外)。对于新创作改编、形式新颖的参赛作品可适当加分。
2.戏曲组:以在商州广泛传唱的花鼓、道情、秦腔等地方特色曲艺类剧种为主,专业组和业余组分开进行比赛。参赛作品可为折子戏、小戏、情景表演唱、戏曲片段、戏曲对唱、戏曲组合唱等。单人参赛作品时长不超过9分钟,不短于5分钟。2人或2人以上参赛选手须注明个人参赛或共同参赛,参赛的作品原则上不超过12分钟,不短于7分钟,超时或欠时均扣分。戏曲组参赛者一律彩唱,提倡选择能够充分展示选手展示戏曲特点的唱、念、做、打的精品选段或新创作选段参赛。参赛选手的伴奏形式,可使用伴奏录音带或或乐队现场伴奏(伴奏乐队自带,主办方不予提供)。参赛选手如有配演,必须以参赛演员为主体,助演形式不得脱离戏曲表演。
(三)参赛人数:经初赛、复赛择优选送民歌民谣组不少于3名选手、戏曲专业组不少于3名选手、戏曲业余组不少于3名选手参加全市半决赛、决赛。
(四)注意事项
1.参赛者需选定一个组别进行报名,不能同时报多个组别。半决赛、决赛作品不能重复。戏曲类初赛和决赛必须是同一剧种不同剧目。
2.往届获得“十大民歌手”“十大民间戏曲唱将”者,不允许继续参赛或跨组别参赛。
3.本次大赛鼓励形式新颖、推陈出新的戏曲片段表演、传统民歌对唱、组合唱及情景表演唱等表演形式。各参赛个人和团体,服装道具等自行准备,需结合作品风格,符合作品内容,突出地域性和艺术性。
四、活动安排
(一)比赛时间地点安排
2024年7月—9月,共分为初赛、复赛、半决赛和决赛四个阶段。
1.初赛:由区直机关工委、区卫健局、区教体局、各镇(街道)为单位自行组织民歌民谣组、戏曲业余组海选及初赛,各牵头部门选送不少于5名选手、各镇(街道)选送不少于3名选手参加由区文旅局组织的复赛;由区文旅局组织的民歌民谣组、戏曲业余组初赛拟定于8月上旬在商州区文化馆进行;由区文旅局组织的戏曲专业组初赛拟定于8月上旬在商州区文工团进行。
2.复赛:由区文旅局组织举办全区复赛,拟定于8月中旬,具体地点待定。
3.半决赛:由市文旅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地点、时间待定。
4.决赛:由市文旅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地点、时间待定。
(二)大赛评奖
初赛、复赛评委会由区文旅局组织,将聘请区级相关专家成员组成;半决赛、决赛由市文旅局组织,组委会将聘请省、市相关专家组成,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打分、排名。
(三)举办颁奖晚会
由市文旅局组织实施,举办时间、地点待定。
五、奖项、奖金设置
(一)商州赛区奖项、奖金设置
1.奖项设置
(1)民歌民谣组设“商州十大民歌手”10名;
(2)戏曲专业组设“商州十佳演员”10名;戏曲业余组设“商州十大民间戏曲唱将”10名;
(3)优秀组合奖3名;
(4)优秀作品奖3名;
(5)优秀组织奖10名。
2.奖金设置
(1)“商州十大民歌手”前三名奖金分别为1000元、800元、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其他7名歌手仅颁发荣誉证书;
(2)“商州十佳演员”前三名奖金分别为1000元、800元、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其他7名演员仅颁发荣誉证书;
(3)“商州十大民间戏曲唱将”前三名奖金分别为1000元、800元、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其他7名戏曲唱将仅颁发荣誉证书;
(4)优秀组合奖,颁发荣誉证书;
(5)优秀作品奖,颁发荣誉证书;
(6)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
(二)商洛市奖项、奖金设置
1.奖项设置
(1)民歌民谣组设“十大民歌手”10名,优秀奖5名;
(2)戏曲专业组设“十佳演员”10名,优秀奖5名;戏曲业余组设“十大民间戏曲唱将”10名,优秀奖5名;
(3)优秀组合奖3名;
(4)优秀作品奖5名;
(5)优秀组织奖4名。
2.奖金设置
(1)“十大民歌手”奖金3000元,颁发奖杯及证书;
(2)“十佳演员”奖金3000元,颁发奖杯及证书;
(3)“十大民间戏曲唱将”奖金3000元,颁发奖杯及证书;
(4)优秀组合奖,奖励3000元,颁发奖杯及证书;
(5)优秀作品奖,奖励5000元,颁发奖杯及证书;
(6)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及证书;
(7)优秀奖,奖励500元,颁发荣誉证书。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截至8月5日下午6点。
(二)报名地点
1.民歌民谣组、戏曲业余组初赛报名点:商州区文化馆三楼,联系人:刘敏18992421112,崔凡13991403992
2.戏曲专业组初赛报名点:商州区文工团,联系人:郭斐斐13679148808
附件
“把商洛唱给你听”
第二届商洛原生态民歌民谣戏曲大赛
商州赛区暨“周周有戏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