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民政局牵头印发了未保体系建设系列政策性文件,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按照市、县(区)、镇(街)、村(社区)4级未保机构网格布局,我市依托市救助站建成市未保中心,设置床位70张。同时投入资金,建成县级未保中心和镇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并采取“资源共享、一室多用”的办法,建成了144个村居儿童之家,确保工作有人管、活动有依托。
同时,我市在队伍建设上突出“专”,为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聘请有专业资质的工作人员,全市1164个行政村、216个城市社区均配备了儿童主任。先后组织举办儿童主任及督导员全员化培训52次、示范化培训4次,有效提升了基层未保工作人员巡查探访、发现报告、转介帮扶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