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政府挂牌督办三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已设置的室内消火栓系统不能正常使用;已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使用;地下建筑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防烟、排烟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以及其他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控制;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未按GB25506的规定持证。该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办法》(GB35181-2017)7.4.3条 、7.4.6条 、7.5条 、7.7.2条、7.7.3条、7.8.2条的规定,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中5.3.3条(d)款之规定,应综合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未按GB25506的规定持证上岗;室内外消火栓不能正常使用(水压不足);消防供水系统不能正常使用;防火门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GB50016-2014,18版中6.2.3条)且部分开启方向不符合要求(GB50016-2014,18版中6.4.11.1条)。
教室窗口设置防盗网且无有效破拆措施;二、三层教室及活动室只有一个疏散门,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7.4.2条之规定;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8.3.2条之规定;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8.1.9条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