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请点击下方☞《榆林城区榆阳辖区2024年小学招生范围》浏览相关内容。
三、招生规程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保障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推动教育公平,促进榆林城区榆阳辖区小学均衡发展,根据中省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入学流程。
(一)资格审核
第一阶段:6月29日至7月2日
1.6月29日至6月30日,学校审核以下五种类型适龄儿童入学资格,逾期不予受理。
(1)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落户时间须在2023年7月1日之前,以下凡涉及户籍条件均须满足该要求)均在学校片区内,且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拥有房屋产权,其法定监护人须填写《榆林城区榆阳辖区2024年小学新生入学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携带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或商品房购房网签合同),到相应学校参加资格审核。
(2)法定监护人为烈士、公安英烈、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驻榆阳区部队现役军人(含榆阳户籍入伍在区外部队服役军人)、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填写《申请表》,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榆阳户籍入伍在区外部队服役军人需提供户口簿或其它户籍证明材料),到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就近学校参加资格审核。
(3)户籍不在学校片区内,但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均为榆阳户籍,且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拥有房屋产权,其法定监护人须填写《申请表》,并携带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或商品房购房网签合同),到相应学校参加资格审核。
(4)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拥有直接与政府购买的经适房(经适房二次交易后以商品房对待),直接与政府租赁的公租房(廉租房)者,其法定监护人须填写《申请表》,并携带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含租赁、购买合同)、居住证(非榆阳户籍),到相应学校参加资格审核。
(5)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学校片区内,但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无房屋产权,其法定监护人须填写《申请表》,并携带户口簿、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到相应学校参加资格审核。
2.7月1日至7月2日,学校审核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无房屋产权,且户籍不在学校片区内的榆阳户籍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填写《申请表》,并携带户口簿、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榆林城区就业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到相应学校参加资格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第二阶段:7月6日至7月7日
学校审核非榆阳户籍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填写《申请表》,并携带户口簿、居住证、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商品房购房网签合同)、榆林城区就业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到相应学校参加资格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二)信息核对
每个阶段审核结束后,学校会同街道办事处(社区)组织专人入户调查核实信息,并于7月10日至12日将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基本信息录入“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基础数据库中。
(三)网上报名
7月15日至7月24日,凡通过资格初审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登录榆林市教育云平台(www.yulinedu.net)“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请点击下方☞《榆林城区榆阳辖区2024年小学新生入学网上报名操作流程》浏览相关内容)。
报名系统7月15日0时开启,7月24日24时关闭,每位适龄儿童凭身份证号只能在一个县(市、区)报名,重复报名,无法录取,未按时报名者,不予补报。
(四)分段录取
第一阶段:8月19日至20日
本阶段学校采用分批录取的办法,依次录取以下五种类型适龄儿童,如本批次适龄儿童人数多于上一批次录取后剩余的学位数,按批次优先原则,本批次及以后批次采用摇号派位办法确定入学对象。
1.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拥有房屋产权,且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户籍均在学校片区内的适龄儿童。
2.法定监护人为烈士、公安英烈、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驻榆阳区部队现役军人(含榆阳户籍入伍在区外部队服役军人)、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适龄儿童。
3.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拥有房屋产权,但户籍不在学校片区内的榆阳户籍适龄儿童。
4.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拥有直接与政府购买的经适房,直接与政府租赁的公租房(廉租房)的适龄儿童。
5.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无房屋产权,但适龄儿童和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学校片区内的适龄儿童。
第二阶段:8月21日至22日
学校在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仍有空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录取工作,录取对象为以下两种类型的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无房屋产权,且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户籍均不在学校片区内的榆阳户籍适龄儿童。
2.非榆阳户籍适龄儿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拥有直接与政府购买的经适房,直接与政府租赁的公租房或廉租房者除外)。
如本阶段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人数少于该校剩余学位数,则全部录取;如本阶段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人数多于该校剩余学位数,8月24日上午学校采用摇号派位的办法确定入学对象,摇号派位时如有双胞胎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可提前向学校申请一个派位编码参与派位。
第三阶段:前两阶段未派到学位的适龄儿童,区教育和体育局将于8月24日下午统一调配到城区或周边乡镇有空余学位的公民办学校就读,届时请各位家长适时关注短信提醒或直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调配情况。
第四阶段:凡被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务必于8月25日持入学通知书(通过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到录取学校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要成立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招生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按照招生规程,如期开展工作。实施摇号派位的学校,须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和家长参与监督。
(二)各学校要会同街道办事处(社区)、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单位,严格审核适龄儿童入学资格。如发现证件虚假或与要求不符者,适龄儿童基本信息一律不得录入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基础数据库。如因资审不严或弄虚作假,导致基础数据库录入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学校可结合实际在开学后适时要求学生提供。
(三)资格审核期间,各学校要尽量提供温馨服务,可采取线上或线下抽号方式,有序安排家长提交资料,坚决不得出现排长队现象。摇号派位期间,要组织好现场秩序,全力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四)各学校要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整个编班过程向“两代表一委员”及家长代表公开,学生编班花名册、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当场公开,编班相关信息公布后不得无故变动,编班后班级之间、校际间学生不得随意流动。在编班工作上,要严格实行班级人数、班级生源和师资搭配三均衡,不得设立子弟班和重点班。
五、相关说明
(一)通过前期摸底,今年榆林城区榆阳辖区小学入学压力依然较大。为妥善安排新生入学,未在招生系统中报名的适龄儿童,区教育和体育局将在录取派位结束后公布学位空余情况,适龄儿童监护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二)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应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区教育和体育局申请延缓入学。
(三)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应根据区(县)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意见,具备学习能力能够到普通学校就读的,优先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程度较重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残疾程度严重不能到校就读的,就近安排学校进行送教上门或通过远程教育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四)《榆林城区榆阳辖区2024年小学新生入学申请表》可关注“榆阳教体”微信公众号中《榆林城区2024年小学新生入学流程》,扫描附件1二维码下载。
(五)为方便广大家长了解政策,熟悉规程,规范填报适龄儿童入学信息,区教育和体育局拟定了《榆林城区榆阳辖区2024年小学新生入学相关事宜解读》(具体请点击下方☞浏览),开设了新生入学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供广大家长查看或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