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燃气经营企业、瓶装液化气用户:
为确保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入户安检全覆盖,全面防范问题灶、问题管、问题阀及用户自提购气时液化石油气钢瓶运输过程中的风险隐患,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商城管发[2024]91号《关于加强城镇燃气用户安全用气指导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务必于2024年6月底前全面取消用户上门自提购气,并建立燃气从业人员信息库。我县从2024年6月30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取消自提购气模式,实行瓶装液化气统一配送到户、免费入户安检、安全用气指导服务和“实名制”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4年6月30日起,全县各瓶装液化气充装站、供应站点一律取消用户自提购气方式,统一由送气服务人员将气瓶配送到户,并实行免费入户安检和安全用气指导,督促用户消除安全隐患。液化气用户拒绝提供相关实名信息的,燃气经营企业有权拒绝供气。
二、2024年6月30日起,用户自行到液化气站进行气瓶充装的,燃气企业必须按要求拒绝充装,凡发现液化气企业私自为自提用户进行充装的,按照《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从重处罚。
三、请广大用户自觉遵守燃气安全使用相关规定,严禁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出租房单间、高层住宅、厨房与卧室未分隔、无自然通风和采光等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的场所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用气厨房应通风良好,应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灶具及配件,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无熄火保护装置劣质灶具、直排式热水器、无过流切断安全装置的减压阀以及普通橡胶连接管,确保瓶装液化气使用安全。
四、我县燃气专班将持续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对仍提供自提购气服务和不按规定落实入户安全检查的燃气经营企业,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直至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
五、各瓶装液化气用户可通过瓶装液化气公司电话查询并预约购气。县内合法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名称及联系电话如下:
1.洛南县利民液化气储配站
联系电话:0914-7388799
2.洛南县安信液化石油气股份合作公司
联系电话: 0914-7322258
3.全县统一监督举报电话:
0914-7322140
特此通告
洛南县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