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汛期水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和水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工作,山阳县环境分局全面夯实汛期水生态环境安全防控措施,确保汛期水生态环境安全。
一是开展隐患排查,筑牢汛期安全防线。全面开展汛期尾矿库、重要河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对全县20座尾矿库开展了环境风险隐患检查,建立了环境安全台账并落实了包抓干部责任,对重要河流监测点位开展同步监测,确保水质安全,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巡查,严防雨水、污水集聚,影响水质。
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汛期安全监管。加强涉水类企业的执法监管和现场检查,检查企业污染设施运行和在线监测情况,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出现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依法查处,同时,重点对降雨期间利用雨水口排污问题进行现场核查,防止企业汛期偷排、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切实做好企业汛期水环境安全工作。
三是加密监测频次,做好汛期水质分析。定期对小流域和污水处理厂、站入河排污口进行加密监测,同时,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及时掌握漫川关、银花河等出境断面水质变化情况,对水质异常波动情形,立即加大监测频率,开展人工比对 ,强化监测分析,并及时开展现场排查,寻找原因,及时处理,保障水环境安全。
四是加强应急值守,提升汛期应急能力。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责任到人、信息通畅、不迟报、不漏报、不瞒报,扎实做好应急车辆和应急物资装备等工作,遇紧急情况立即启动突发环境应急响应,确保突发环境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下一步,山阳县环境分局将继续强化汛期环境安全监管措施,规范企业环境管理,持续把防汛举措和水质提升落到实处,全力以赴加强环境安全监管工作,筑牢汛期环境安全防线。